银行疫情防控工作预案(参考)

发言稿 2022-03-14

银行疫情防控工作预案(参考)10篇

  疫情,汉语词语,指疫病的发生和发展情况。较大范围内出现的较大型疫情有重症急性呼吸综合征(SARS)、甲型H1N1流感及新型冠状病毒肺炎(Corona Virus Disease 2019,COVID-19)等。以下是小编整理的银行疫情防控工作预案(参考)10篇,欢迎阅读与收藏。

银行疫情防控工作预案(参考)1

       2020年1月中旬,国内爆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随着疫情不断蔓延,2020年1月20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发布2020年1号公告,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纳入《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的乙类传染病范围,并采取甲类传染病的预防、控制措施。广东省于2020年1月23日晚决定启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暂停一切大型活动,减少人员聚集,各地全力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银行作为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积极响应国家、广东省和广州市发布的针对疫情防控的各项措施,但银行营业网点出现客户不按照规定佩戴口罩进入、不配合进入前的体温检测、发热患者不听劝阻拒不离开营业现场,在公共场所大吵大闹等情形。

  因此,在此提供一下针对这些情形银行的应对措施,银行在疫情期间应当承担的法律义务,以及相关法律法规,以供参考。

  (一)疫情期间客户出入银行网点应当履行的法律义务

  1.网点客户出入银行网点有义务佩戴口罩

  《突发事件应对法》第五十七条规定:突发事件发生地的公民应当服从人民政府、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所属单位的指挥和安排,配合人民政府采取的应急处置措施,积极参加应急救援工作,协助维护社会秩序。

  广东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发布《广东省公共场所实施佩戴口罩的控制措施要求事项通告》(粤防疫指办通〔2020〕2号),其中第二条实施要求中写明,公民出入公共场所需要按照要求佩戴口罩。

  这次疫情中,广东省政府有权力发出通告,公民应当服从各级政府的指挥和安排,配合采取应急处置措施。银行网点作为公共场所,客户进入时需要按照通告要求佩戴口罩。

  2.网点客户有义务配合体温检测

  《传染病防治法》第十二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一切单位和个人,必须接受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有关传染病的调查、检验、采集样本、隔离治疗等预防、控制措施,如实提供有关情况。

  广州市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于2020年2月5日发布的《广州市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通告》(第1号)第一条要求:广州地区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公共场所经营管理者应配置体温检测设备,对进入公共场所的人员(含从业人员)进行检测,并要求其佩戴口罩。

  以上法律和政府通告均规定,网点客户有义务配合戴口罩和体温检测等防控措施。

  (二)网点客户违反以上法律义务将可能承担的责任

  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期间,客户在银行网点区域内出现不按照规定佩戴口罩,不配合体温检测,出现发热拒不配合离开,在公共场所大吵大闹等情形,将可能需要承担以下责任:

  1.民事责任

  《传染病防治法》第七十七条规定:单位和个人违反本法规定,导致传染病传播、流行,给他人人身、财产造成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侵权责任法》第十六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所以,如果网点客户不听劝阻拒绝离开现场,导致银行或现场的每一位市民财产损失的,遭受财产损害或人身损害的民事主体均有权要求其承担民事责任。

  2.行政责任

  《突发事件应对法》第六十六条规定:单位或者个人违反本法规定,不服从所在地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发布的决定、命令或者不配合其依法采取的措施,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处罚。

  广东省公安厅于2020年2月5日发布的《关于依法严厉打击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违法犯罪的通告》第一条规定:拒不执行政府部门依法发布的防控措施,在公共场所不佩戴口罩,不听劝阻、扰乱公共秩序的,或者拒不配合卫生防疫、医疗卫生机构及街道、社区、村(居)委等组织、人员采取的体温检测、传染病调查、样本采集检测、环境卫生整治和病菌消杀等防控措施,不听劝阻的,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规定从重处罚;暴力抗法的,依法从严追究刑事责任。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规定: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的;

  (二)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

  (三)阻碍执行紧急任务的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警车等车辆通行的;

  (四)强行冲闯公安机关设置的警戒带、警戒区的。

  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的,从重处罚。

  所以,客户不听从银行工作人员的劝阻,拒绝佩戴口罩、拒绝测体温、发热拒绝离开等,银行工作人员应当及时阻止并报告公安机关。公安机关根据《突发事件应对法》第六十六条和《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第五十条的规定追究行政责任。

  3.刑事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联合发布了《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法发〔2020〕7号),该意见分别针对不同情形应当适用《刑法》的不同罪名作出了详细规定。如果网点顾客发热拒绝离开现场,导致新型冠状病毒传播的,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限于篇幅,其他类型犯罪在此不赘述。

  (三)疫情期间银行网点自身应当履行的义务

  根据《突发事件应对法》第十一条第二款“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义务参与突发事件应对工作。”的规定,银行应当配合疫情防控工作,对于各级政府颁布的地方政策也应当遵守,疫情期间银行网点应当履行的法律义务主要有如下:

  1.提供符合卫生防护要求的公共场所

  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于2020年01月30日印发了《公共场所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卫生防护指南》,指南描述很详细,整个指南从场所卫生、个人防护两大方面详细规定了公共场所的卫生防护要求,银行网点应当按照该指南以及广东省、广州市对应的指引要求提供符合条件的公共场所,请贵行予以注意。

  2.佩戴口罩的提示义务

  广东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于2020年2月5日发布的《广东省公共场所实施佩戴口罩的控制措施要求事项通告》(粤防疫指办通〔2020〕2号)第二条要求:“各公共场所经营者、管理者应当要求进入其场所的人员佩戴口罩后方可进入其经营的公共场所,并在场所入口处设置醒目、清晰的佩戴口罩的提示;对未佩戴口罩进入场所者应当予以劝阻,……”

  所以,银行首先在网点入口处设置醒目的提示语,其次,网点工作人员要佩戴口罩。

  3.银行有义务配置测温设备并且进行体温检测

  广州市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于2020年2月5日发布的《广州市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通告》(第1号)第一条要求:“一、广州地区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公共场所经营管理者应配置体温检测设备,对进入公共场所的人员(含从业人员)进行检测,并要求其佩戴口罩。”

  《广州市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关于进一步加强社区和农村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第3号)》第二条对体温检测的要求是:“……进行体温监测,对体温超过37.3摄氏度者要求按照工作指引,主动配合做好医学观察等相关处置工作,并及时向居(村)委会报告。”这条虽然是对社区和农村疫情管理进行体温检测的工作要求,但银行网点进行体温检测时可参考。

  所以,银行网点应当配置体温检测设备,有义务对进入网点的人员进行体温检测。

  4.发现患者或疑似患者的报告义务

  根据《传染病防治法》第三十一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应当及时向附近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或者医疗机构报告。”的规定,银行有义务及时将患者或疑似患者的情况向附近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或医疗机构报告。具体报告对象,实操中可能有调整,建议银行各网点跟所在地的各主管部门对接落实。

  5.征用财物的配合义务

  《传染病防治法》第四十五条规定:“传染病暴发、流行时,根据传染病疫情控制的需要,国务院有权在全国范围或者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权在本行政区域内紧急调集人员或者调用储备物资,临时征用房屋、交通工具以及相关设施、设备。”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第十二条规定:“有关人民政府及其部门为应对突发事件,可以征用单位和个人的财产。”

  所以,银行有配合政府临时征用财物的义务。

  6.有限制活动限制和封闭场所的义务

  根据《传染病防治法》第四十二条第一款:“传染病暴发、流行时,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立即组织力量,按照预防、控制预案进行防治,切断传染病的传播途径,必要时,报经上一级人民政府决定,可以采取下列紧急措施并予以公告:……(二)停工、停业、停课;(三)封闭或者封存被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公共饮用水源、食品以及相关物品;……(五)封闭可能造成传染病扩散的场所。”的规定,银行有限制活动、封闭场所的配合义务。

  (四)银行违反以上法律义务将可能承担的责任

  履行以上义务或场所不符合卫生防护要求,将可能承担以下责任:

  1.民事责任

  银行网点在防疫防控过程中,未履行自身义务,或场所不符合卫生防护要求,给他人人身或财产造成损害的,将可能承担《传染病防治法》第七十七条或《侵权责任法》第十六条法律责任的风险。

  2.行政责任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第五十一条规定,在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中,有关单位和个人未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履行报告职责,隐瞒、缓报或者谎报,阻碍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人员执行职务,拒绝国务院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指定的专业技术机构进入突发事件现场,或者不配合调查、采样、技术分析和检验的,对有关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或者纪律处分;触犯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前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第五十一条、《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有比较详细规定。

  特别提示,《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妨害预防、控制突发传染病疫情等灾害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规定:“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在预防、控制突发传染病疫情等灾害的工作中,由于严重不负责任或者滥用职权,造成国有公司、企业破产或者严重损失,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依照刑法第一百六十八条的规定,以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员失职罪或者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员滥用职权罪定罪处罚。”的规定追加刑事责任。

  综上所述,全省启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在这特殊时期,银行网点作为公众场所,网点客户有义务按要求佩戴口罩、配合进行体温检测,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而银行作为公共场所经营者,在疫情防控中也负有诸多法定义务,应当切实履行,否则,将承担法律责任。

银行疫情防控工作预案(参考)2

  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一)成立“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期间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分行党委书记;副组长:分行党委委员;分行各部室、各二级机构负责人任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分行办公室,负责统筹协调推进分行“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期间防控工作。各二级机构应成立相应的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形成联防联控的工作机制。

  (二)防控工作职责

  1.领导小组职责。1)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疫情防控的相关要求;2)研究制定分行疫情防控工作制度和应急预案;3)统筹组织协调分行疫情期间复工防控工作。

  2.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1)落实分行每日疫情防控的监测工作,并按相关要求整理汇总报总行及当地政府、监管部门;2)牵头做好各类防疫物资的采购和调配,为分行员工的安全健康提供保障;3)做好各项后勤服务工作(环境卫生消毒、食堂供餐管理等);4)组织开展疫情防控知识宣传教育;5)落实好分行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的其他工作要求,确保分行防疫工作和业务经营工作顺利开展。

  防控工作方案

  (一)关于疫情防控准备

  1.防疫信息告知。通过张贴告示、手机短信、微信工作群,及时向员工告知疫情防控提示,开展疫情防控知识普及宣传,确保做到广而告之。

  2.人员信息排查。对全体员工(包括保安、保洁、客服、绿化、金盾等人员)开展假期生活旅行情况登记造册,全面掌握分行员工和共同居住的家人,是否离宁及前往地点、身体健康状况,是否与湖北籍或发热病人有过密切接触,是否接触过野生动物等信息。

  3.人员分类管理。优先安排本地或疫情轻微地区的员工到岗。对14天内有湖北、浙江等重点疫区旅行史的已返宁人员,应隔离观察,由各部室登记并随访其健康状况。对非重点疫区返宁人员建议也应隔离观察后方可到岗。

  (二)关于疫情防控后勤保障

  4.防疫物资保障。做好口罩、体温测量仪、消毒水、护目镜、防护服等防疫物资采购储备,制定物资分配方案,做好物资领用台账。设立专门的垃圾箱用于口罩等防护设施丢弃。

  5.员工用餐保障。食堂服务人员每日岗前必须开展健康检查,作业中必须统一佩戴手套和口罩,加强对食堂设备设施和餐具的消毒管理。疫情期间暂停早晚餐供应,每天仅供应午餐。午餐采取集体预订用餐形式,各部室派专人自行刷卡、领取、发放,员工在各自工位就餐,用餐后需及时清理,避免污染办公环境。

  6.环境消毒防护。每天对办公区域公共场所组织专人消毒,特别是门厅、电梯间、楼道、走廊、卫生间、开水间、会议室、食堂等区域进行定期消毒,每日3次。加强对员工、保安、物业人员宿舍以及监控室的管理,定期进行消毒。

  7.加强通风换气。加强工作场所自然通风和机械通风,保持空气畅通。督促办公人员每天定期开窗通风,关闭办公场所中央空调和新风系统。疫情期间,行员可不穿行服,注意保暖;办公场所一律禁止吸烟。

  (三)关于疫情防控日常管理

  8.加强自我防护。通过微信工作群发出通知,要求个人上下班路上要配戴防护口罩,尽量骑车开车,尽量不乘公共交通。严格遵守分行办公场所进出管理规定,凡进出办公场所和在办公场所工作必须戴口罩,并服从测温人员管理。上班期间非紧急重要事项,原则上采用电话、邮箱联系工作,最大限度减少面对面沟通,尽量不在办公场所串岗、不去外单位办事、不接待外来人员。

  9.每日健康报告。每天18:00前,分行每位员工分别要在各微信工作群中报告本人健康状况,各部室应于每天18:30前及时向办公室反馈信息。如本人或共同居住的家人出现感冒、发热、乏力、咳嗽以及呼吸困难等症状时,要立即报告,并及时就医。另外,员工居住地如发生新增确诊病例或疑似病例,应一并报告。

  10.每日测温登记。每位员工每日需进行两次体温测量,每日上下班必须检测体温和登记,物业人员在老大楼南门和汇金大厦1楼、13至16楼进行体温测量登记。对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的工作人员或其他人员,禁止进入分行办公场所,并立即指导及时就医。同时,办公场所仅开放唯一进出通道,其他通道予以关闭。

  11.减少人员集聚。尽可能不召开人员聚集的现场会议,通过视频、电话、工作群等信息交流形式开展工作。特殊情况需要的必须戴口罩,尽量避免人员集聚。疫情期间,暂停洗衣等服务,关闭超市、健身房等职工活动场所,取消日常职工集体活动。

  12.外来人员管理。上班时一般不接待外来人员,严禁外卖、快递等闲杂人员进入。如有紧急重要情况必须接待的,要求物业人员做好访客信息登记、手部清洁、体温检测工作。分行在老大楼3楼、5楼中厅和汇金大厦1301设立外来访客临时接待区,定期进行消毒。

  (四)关于疫情防控其他有关规定

  13.弹性工作制度。分行临时实行弹性工作制,上班时间为8:30-9:00,下班时间为17:00-17:30,工作人员可错峰上班、轮流到岗。开业网点不超过网点数量的三分之一,原则上网点作息时间为9:00-16:00,具体安排由各经营机构视实际情况自行确定。分行各单位由负责人视工作要求实行弹性上班制度,实施AB角轮班,在确保工作正常运转的前提下,一般岗位人员可移动线上办公。

  14.开展健康教育。针对性地开展疫情防控知识的普及宣传,积极倡导讲卫生、除陋习,摒弃乱扔乱弃和公共场所不戴口罩等不良行为,营造“疫情防控人人有责”的良好氛围,推广健康生活方式,提高大家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治正确认识和防护能力。

  15.避免声誉风险。疫情期间,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要高度重视经营、管理、服务的各项细节,避免舆情事件发生,持续加强疫情间的舆情监测,防范舆情风险。

  16.营业网点防控。制定一线网点营业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应急处理预案,做好员工的健康排查、个人卫生防护、营业场所消毒、客户体温测量登记以及突发情况处置等相关防控措施。

  应急处理方案

  (一)建立疫情信息报告制度。

  一旦出现疫情异常情况,应及时上报分行办公室,并由分行办公室向分行疫情防控领导小组报告。

  (二)加强对密切接触者管理。

  分行员工或共同生活的人员出现病例后,分行相关部室要积极配合卫生健康部门开展疫情处置,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病例密切接触者开展排查,严格按照疾控机构的要求,服从疾控机构的管理,对所有密切接触者实施集中隔离观察。医学观察期限14天。每天2次报告体温和其他健康情况。

  (三)加强病例疫点消毒管理。

  在疾控部门指导下,做好病例办公场所等疫点的终末消毒,对所有密切接触者进行集中隔离消毒。具体消毒办法按照省卫生健康委印发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终末消毒技术指南(试行)》执行。

  另外,严格执行当地疫情涉及范围、发展趋势作出的决定,按照当地疾控机构要求,必要时需采取临时暂停办公等措施。

银行疫情防控工作预案(参考)3

  二0二0年春节,一场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打乱了 所有 中国人的生活节奏,也影响了 整个社会的秩序,银行业也将受到 一定程度的影响。

  一方面,银行存贷款业务 中间业务将受到 冲击。一是 在疫情爆发 扩散期间,企业生产经营受到 影响,企业的信贷需求将进一步削弱,冲击银行贷款业务。此外,居民外出活动的减少,旅游 购车 购房等消费下降,也将减少相关贷款。二是 企业盈利能力下降 利润空间收窄,将导致企业存款少增,影响银行存款业务。且恰逢春节期间,居民手持现金较多,在外出减少情况下,现金暂时 滞留家中。三是 由于企业和居民活动受阻,银行在此期间难以开展新客户的拓展。

  另一方面,疫情造成企业盈利能力下降 还款能力减弱,将可能导致后续银行不良率的上 升。在疫情持续爆发 扩散过程中,部分城市“封城” 务工人员返城受阻,企业正常生产经营被打乱,营业收入和现金流减少甚至中断,但房租 工资等刚性费用仍需支付,企业经营压力明显加大 盈利能力随之下降。并且,近年来我国处于经济增速下行阶段,民营 小微企业融资问题较为严重,本次疫情将进一步恶化大量企业境况,导致企业还款能力减弱,呈现资金链担心 断裂甚至无力还款的情况,一定程度将推高银行贷款不良率。

  疫情防控期间,应对疫情的不利影响,建行作为国有 商业银行,以数字化为基础开展在线金融服务,解客户燃眉之急。从抗击疫情到 复工复产,从零售端到 企业端,提高数字化经营水平,提供线上 服务已成为金融服务实体经济 助力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重要抓手。

  一 在线融资渠道,推广建行“惠懂你”APP

  通过线上 融资,开辟“绿色通道”,以专项授信 信贷优惠 供应链金融等多种方式快速回应企业迫切资金需求。为资金周转遇到 艰难的小微企业发放贷款。

  二 创新产品服务,支持企业抗疫复工

  利用数字化经营理念,依靠强盛的金融科技服务网络和服务能力,通过“新一代综合营销平台”对企业进行条件筛选和精准描述判断,推出针对性解决方案,想方设法为企业解困。为生产疫情防控重要物资的医疗医药企业融资需求开通“绿色通道”,为个体工商户提供“菜篮子”“慧点餐”“善融商城”“叮当买药”等线上 平台,全力支持疫情防控应急物资相关企业的生产供应。

  三 提高数字化服务水平,带动数字化经营

  提高机构和员工的获客水平,取得有 效的联系方式,推动我行挪移金融服务的进一步发展,使客户能够在疫情防控期间,足不出户办理业务。激励全行员工通过朋友圈,微信群等方式,大量宣传我行相关业务的手机银行便捷办理流程,例如个人线上 申请快贷 分期通消费贷款,线上 申请打印银行明细,公司线上 开立账户等业务。疫情发生后,我行迅速加强在线服务能力,优化丰富“非接触式服务”,开启远程服务 线上 作业 在线交易等模式,为客户提供安全便捷的“宅家”金融服务。

  新冠肺炎疫情是 对传统金融服务模式和综合应急能力的一场考验,同时 也倒逼着银行等金融机构将数字化转型向更深层次快速推进,提高数字化经营水平是 推动全行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措施

银行疫情防控工作预案(参考)4

  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一)成立“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期间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分行党委书记;副组长:分行党委委员;分行各部室、各二级机构负责人任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分行办公室,负责统筹协调推进分行“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期间防控工作。各二级机构应成立相应的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形成联防联控的工作机制。

  (二)防控工作职责

  1.领导小组职责。1)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疫情防控的相关要求;2)研究制定分行疫情防控工作制度和应急预案;3)统筹组织协调分行疫情期间复工防控工作。

  2.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1)落实分行每日疫情防控的监测工作,并按相关要求整理汇总报总行及当地政府、监管部门;2)牵头做好各类防疫物资的采购和调配,为分行员工的安全健康提供保障;3)做好各项后勤服务工作(环境卫生消毒、食堂供餐管理等);4)组织开展疫情防控知识宣传教育;5)落实好分行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的其他工作要求,确保分行防疫工作和业务经营工作顺利开展。

  防控工作方案

  (一)关于疫情防控准备

  1.防疫信息告知。通过张贴告示、手机短信、微信工作群,及时向员工告知疫情防控提示,开展疫情防控知识普及宣传,确保做到广而告之。

  2.人员信息排查。对全体员工(包括保安、保洁、客服、绿化、金盾等人员)开展假期生活旅行情况登记造册,全面掌握分行员工和共同居住的家人,是否离宁及前往地点、身体健康状况,是否与湖北籍或发热病人有过密切接触,是否接触过野生动物等信息。

  3.人员分类管理。优先安排本地或疫情轻微地区的员工到岗。对14天内有湖北、浙江等重点疫区旅行史的已返宁人员,应隔离观察,由各部室登记并随访其健康状况。对非重点疫区返宁人员建议也应隔离观察后方可到岗。

  (二)关于疫情防控后勤保障

  4.防疫物资保障。做好口罩、体温测量仪、消毒水、护目镜、防护服等防疫物资采购储备,制定物资分配方案,做好物资领用台账。设立专门的垃圾箱用于口罩等防护设施丢弃。

  5.员工用餐保障。食堂服务人员每日岗前必须开展健康检查,作业中必须统一佩戴手套和口罩,加强对食堂设备设施和餐具的消毒管理。疫情期间暂停早晚餐供应,每天仅供应午餐。午餐采取集体预订用餐形式,各部室派专人自行刷卡、领取、发放,员工在各自工位就餐,用餐后需及时清理,避免污染办公环境。

  6.环境消毒防护。每天对办公区域公共场所组织专人消毒,特别是门厅、电梯间、楼道、走廊、卫生间、开水间、会议室、食堂等区域进行定期消毒,每日3次。加强对员工、保安、物业人员宿舍以及监控室的管理,定期进行消毒。

  7.加强通风换气。加强工作场所自然通风和机械通风,保持空气畅通。督促办公人员每天定期开窗通风,关闭办公场所中央空调和新风系统。疫情期间,行员可不穿行服,注意保暖;办公场所一律禁止吸烟。

  (三)关于疫情防控日常管理

  8.加强自我防护。通过微信工作群发出通知,要求个人上下班路上要配戴防护口罩,尽量骑车开车,尽量不乘公共交通。严格遵守分行办公场所进出管理规定,凡进出办公场所和在办公场所工作必须戴口罩,并服从测温人员管理。上班期间非紧急重要事项,原则上采用电话、邮箱联系工作,最大限度减少面对面沟通,尽量不在办公场所串岗、不去外单位办事、不接待外来人员。

  9.每日健康报告。每天18:00前,分行每位员工分别要在各微信工作群中报告本人健康状况,各部室应于每天18:30前及时向办公室反馈信息。如本人或共同居住的家人出现感冒、发热、乏力、咳嗽以及呼吸困难等症状时,要立即报告,并及时就医。另外,员工居住地如发生新增确诊病例或疑似病例,应一并报告。

  10.每日测温登记。每位员工每日需进行两次体温测量,每日上下班必须检测体温和登记,物业人员在老大楼南门和汇金大厦1楼、13至16楼进行体温测量登记。对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的工作人员或其他人员,禁止进入分行办公场所,并立即指导及时就医。同时,办公场所仅开放唯一进出通道,其他通道予以关闭。

  11.减少人员集聚。尽可能不召开人员聚集的现场会议,通过视频、电话、工作群等信息交流形式开展工作。特殊情况需要的必须戴口罩,尽量避免人员集聚。疫情期间,暂停洗衣等服务,关闭超市、健身房等职工活动场所,取消日常职工集体活动。

  12.外来人员管理。上班时一般不接待外来人员,严禁外卖、快递等闲杂人员进入。如有紧急重要情况必须接待的,要求物业人员做好访客信息登记、手部清洁、体温检测工作。分行在老大楼3楼、5楼中厅和汇金大厦1301设立外来访客临时接待区,定期进行消毒。

  (四)关于疫情防控其他有关规定

  13.弹性工作制度。分行临时实行弹性工作制,上班时间为8:30-9:00,下班时间为17:00-17:30,工作人员可错峰上班、轮流到岗。开业网点不超过网点数量的三分之一,原则上网点作息时间为9:00-16:00,具体安排由各经营机构视实际情况自行确定。分行各单位由负责人视工作要求实行弹性上班制度,实施AB角轮班,在确保工作正常运转的前提下,一般岗位人员可移动线上办公。

  14.开展健康教育。针对性地开展疫情防控知识的普及宣传,积极倡导讲卫生、除陋习,摒弃乱扔乱弃和公共场所不戴口罩等不良行为,营造“疫情防控人人有责”的良好氛围,推广健康生活方式,提高大家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治正确认识和防护能力。

  15.避免声誉风险。疫情期间,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要高度重视经营、管理、服务的各项细节,避免舆情事件发生,持续加强疫情间的舆情监测,防范舆情风险。

  16.营业网点防控。制定一线网点营业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应急处理预案,做好员工的健康排查、个人卫生防护、营业场所消毒、客户体温测量登记以及突发情况处置等相关防控措施。

  应急处理方案

  (一)建立疫情信息报告制度。

  一旦出现疫情异常情况,应及时上报分行办公室,并由分行办公室向分行疫情防控领导小组报告。

  (二)加强对密切接触者管理。

  分行员工或共同生活的人员出现病例后,分行相关部室要积极配合卫生健康部门开展疫情处置,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病例密切接触者开展排查,严格按照疾控机构的要求,服从疾控机构的管理,对所有密切接触者实施集中隔离观察。医学观察期限14天。每天2次报告体温和其他健康情况。

  (三)加强病例疫点消毒管理。

  在疾控部门指导下,做好病例办公场所等疫点的终末消毒,对所有密切接触者进行集中隔离消毒。具体消毒办法按照省卫生健康委印发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终末消毒技术指南(试行)》执行。

  另外,严格执行当地疫情涉及范围、发展趋势作出的决定,按照当地疾控机构要求,必要时需采取临时暂停办公等措施。

银行疫情防控工作预案(参考)5

  自国家公布武汉市发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以来,吉林省珲春农商行充分认识当前疫情防控形势的严峻性、复杂性,迅速启动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措施。全行上下联动、紧密部署,第一时间发布风险提示单,制定应急预案,加强金融服务保障、员工关心关爱、金融科技支持等多措联防联控,确保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一、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发生以来,珲春农商银行党委积极部署全行疫情防控工作,扎实做好员工安全防护、构建网点“防护网”等工作,保障线上金融和自助金融服务24小时在线,确保全系统员工生命安全与身体健康,保障金融服务有效稳定运行,切实履行金融企业的社会责任。该行成立以党委书记、董事长李鹰为组长的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并制定了《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方案》,明确各部室、支行负责人为疫情防控工作第一负责人。同时,加强与省联社、地方党政有关部门对接,及时掌握当地疫情动态,积极配合开展宣传、排查、隔离、管控等相关工作,切实发挥“党建+金融”作用。各网点张贴“温馨提示”,提示广大客户做好疫情防控。

  二、建立“零报告”“日报告”制度

  该行为及时掌握辖内网点、员工的疫情防控情况,严格落实疫情“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建立“珲春农商银行每日疫情上报群”临时微信群,若员工出现确诊、疑似病例、隔离观察的,必须第一时间通过临时微信群向总行报告,坚持每日向总行“报平安”。同时,全行确保24小时不间断应急值守工作,各级重要岗位值班人员服从上级安排,积极做好应急响应和应对工作,及时上报和应对突发情况。

  三、全员动员,落实疫情防控要求

  珲春农商银行认真做好自身疫情防范,高度重视疫情防控,将员工生命健康摆在首位,购置了口罩、手套、消毒液、洗手液等防疫物资,分发到员工手上,同时加强营业场所、自助机具的消毒防护工作,每天有专人对开业网点和自助机具进行严格消毒,消毒面达100%,并对进入网点的客户和员工进行测量体温和消毒,发现异常情况随时进行上报;对全辖区范围内员工进行摸排,要求各部门、支行密切关注员工身体状况,发现发烧、咳嗽等症状及时就诊并报告。根据珲春市疫情防控情况,弹性调整银行网点营业时间,在避免人群聚集的基础上积极做好日常金融服务,保障客户和群众的金融服务需求。同时,在各营业场所制作了防疫宣传展板,以营业网点为阵地,加强防疫宣传,提醒群众做好自身防护,引导客户通过手机银行、网上银行等电子渠道办理业务。值班领导坚守岗位,鼓励大家坚定信心,做好疫情防控,现场组织、安排消毒防疫,让员工掌握相关防护知识,认真做好客户服务和营销工作,确保网点安全运营,共同打好防疫“保卫战”。

  四、捐款捐物,践行责任担当

  该行勇于承担疫情防控的社会责任,以实际行动践行“咱百姓的银行”的责任担当。2月8日,春寒料峭。该行党委书记、董事长李鹰及党委副书记、行长周智祥一行到高速站口、高铁站、公安、防疫、交通部门及各街道、社区等20个单位,捐赠口罩2000只、水果40箱、方便面40箱、牛奶40、八宝粥80箱,对抗疫一线人员进行慰问。该行工会积极组织倡议全行员工向疫区灾区进行捐款,员工踊跃参与,从100元到1000元不等奉献一份爱心,全行共捐款47.91万元,其中单位捐款40万元。

  行团委向广大团员青年发出号召,建立工作协助志愿服务、医疗支持志愿服务、社区服务与排查志愿服务、心理疏导与公共场所测温志愿服务等,建立志愿者预备队,随时投入服务。

  五、珲春农商行发挥自身优势助力抗疫物资顺利通关

  近日,从俄罗斯紧急采购回来的宝贵物资在俄方海关遇阻,经过珲春农商行协调,顺利通关,落地延边。

  疫情发生以来,延边州口罩等防护用品需求急剧增加,州政府委托珲春市政府于俄罗斯境内订购了45000个n95口罩,用于解决州内各大医院一线急需防护。但从俄罗斯发往国内时遇到了极大障碍,致使订购的急需物资无法顺利通关。

  守护家园,义不容辞。珲春农商行董事长李鹰获此情况后,利用与俄罗斯银行开展国际业务建立的紧密关系,及时协调俄罗斯滨海边疆区政府和俄罗斯海关等部门,进行协商解决,经过近三十个小时的协调努力,终于保障了抗疫物资顺利通关,解决了政府燃眉之急。满载救命物资的车辆,承载着“希望”和“曙光”,出发在这个充满暖阳的春日,显得格外温暖!

  六、加强防范宣传引导,提高全员防护意识

  珲春农商银行通过市内大屏幕、组织网点通过LED电子屏滚动宣传“防控新冠,人人有责,齐心协力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等标语,利用微信公众号等多种渠道,以倡议、提示、公告等多种形式发布疫情防控知识,呼吁社会各界和广大客户及时响应国家号召,顾全疫情防控大局,注意个人卫生防护、减少非必要接触、保持安全饮食习惯,众志成城抗击疫情,共同维护金融和社会公共秩序。

银行疫情防控工作预案(参考)6

  为认真落实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联防联控工作的通知》和陕西省银保监局、安康银保监分局相关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工作的重要通知精神,为加强疫情防控工作,贯彻落实省市工作指导方针,配合好疫情防控工作开展,更好地服务广大金融消费者,维护社会大局稳定,协会结合我市银行业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加强领导、建立组织

    (一)成立领导小组

    为有效防控疫情,妥善化解疫情安全隐患。成立以协会会长唐永武为组长,谢峰、赵明为副组长,各会员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下设疫情防控工作办公室,协会秘书长白群为主任,何宁、张绍军、邓苗为成员的疫情防控工作办公室。会长为疫情防控工作第一责任人,负责会员单位疫情防控指导与管理工作;疫情防控办公室主任负责具体工作的检查、督办和上报;协会办公室为疫情防控具体办事和落实部门。

    (二)领导小组职责

    1.结合我市银行业实际建立疫情防控工作机制,制定应急预案、处置办法;

    2.加强我市银行业日常疫情报告制度的管理和防控措施落实情况的督办与检查,并配合安康银保监分局做好疫情处置工作,降低疫情危害。

    (三)疫情防控办公室职责

    1.通过多种形式开展疫情防控知识宣传;

    2.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信息调查、收集、疫情报告、疫情处置、档案留存等工作;

    3.做好会员单位与市疫情防控制中心的沟通与协调工作,建立疫情信息共建共享平台,并开展疫情联防联控工作。

    二、疫情防控措施

    1.各单位必须高度重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发展的实时状况,全力执行各项工作要求,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同时,应建立健全多部门联防联控机制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建立疫情日报制度,做好信息透明和突发状况的及时通报,进一步做好防控工作。

    2.加强舆论引导,倡议社会公众理解支持。银行网点是相对封闭的场所,应切实做好营业网点环境防护工作,为客户提供清洁卫生、安全放心的服务环境。同时,提倡银行工作人员、办理业务的金融消费者佩戴口罩,互相支持互相理解,共渡时艰。

    3.各单位应关心一线员工。根据网点的实际情况,常备体温测量设备、口罩、免洗洗手液,提供测量体温等防护措施。开门营业前做好全面消毒工作,每天晚上关门前做一次消毒工作。

    4.各单位应注重培养员工防疫安全意识。倡导杜绝外出,减少聚会,要求每名银行从业人员不得转发任何一条未经官方证实关于新型肺炎的内容!做到不信谣、不传谣,保护好自己,呵护好家人。

    5.各营业网点通过电子屏、主题班会、专题讲座、海报等多种形式,引导社会正确舆论导向,向金融消费者广泛宣传传染病知识,普及卫生防疫常识,增强广大金融消费者的防范意识,自觉担当社会责任。

    三、监测与报告

    1.各会员单位应在本单位内部抓紧建立疫情防控工作机制和方案,健全各类应急处置预案,并将本单位工作方案和联系人于1月27(星期一,正月初三)16时前报送安康市银行业协会联系人。

    2.根据银保监分局报送要求,各会员单位要本着严谨、及时、负责、详实、全覆盖的原则,认真摸排本单位干部职工、工作人员及其家属中涉及武汉和湖北等敏感人群情况于每日下午6时前报送安康市银行业协会联系人,特殊紧急事项随时报送。

    3.各会员单位要认真落实市政府、银保监分局疫情防控工作部署,做好值班和汇总工作,并根据疫情变化和本单位实际,切实做好防控工作。

银行疫情防控工作预案(参考)7

 各支行、分理处:

  为切实加强蒙城农商银行关于新型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治工作,全面应对疫情防控工作的严峻性和复杂性,营造健康安全稳健的金融服务环境。根据中共中央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重要指示和省联社、亳州银保监分局关于疫情防控工作有关工作要求,结合本行实际,特制定本行应急处置预案。

  一、总体要求

  切实重视和加强蒙城农商银行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治工作,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不断提高全行疫情防控工作能力,为全行员工和客户营造健康安全的金融服务营业环境。

  二、工作原则

  成立疫情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实行“日报告、零报告”制度。加强疫情防控,重点做好营业场所防控、人员流动管控、卫生防控教育、物资储备等工作。各网点全面摸排员工春节去向,掌握员工身体健康状况,及时发布疫情预防知识,提高员工自我保护意识,提醒员工做好春节假期自我防护。落实营业办公场所的卫生防疫措施,加强清洁通风消毒。对于发现疑似病例的营业网点,立即做好客户疏散,加强日常环境卫生消毒工作。尽量减少客户经理外拓活动,防止外在环境发生交叉感染。

  三、疫情处置

  (一)成立疫情防治领导小组。建立领导工作联系和督办机制。由党委书记责统筹抓好全行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各网点负责人为本单位本区域疫情防控第一责任人。同时,成立全行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协调督办各级落实疫情防控有关工作。并对落实安全值班、重大事项报送、重要岗位值守和综合后勤保障等方面工作作了具体安排。

  (二)建立各级值班制度。全行各分支机构负责人带头留守值班,确保24小时不间断应急值守工作,积极做好应急响应和应对工作,及时上报和应对突发情况。

  (三)全行动员,坚决做好疫情防控。从总行到基层一线网点强化安全意识,提升疫情防护能力。对到网点办理业务的客户在进门时提供免洗洗手液、对未戴口罩客户免费提供并提示其做好佩戴。对营业网点和自助机具等设备坚持反复消毒,确保公共安全卫生。并在全行提倡勤洗手、戴口罩、常通风的宣传教育。

  (四)保持信息畅通,建立疫情跟踪上报制度。全行自上而下建立疫情报送联络机制,实行“日报送制”和“零报告制”,详细跟踪辖内疫情防控情况,密切关注员工身体情况,对出现不适情况及时安排就医,确保员工生命安全。

  (五)加强正面引导及舆情防控。各网点要认真落实总行要求,积极教育引导网点员工关注官方渠道权威发布信息,在客户服务过程中,注意正面宣导疫情防控,不听谣、不信谣、不传谣、不发表不当言论。如有发现涉及我行网点负面舆情,及时上报总行,积极维护我行网点良好对外服务形象。

银行疫情防控工作预案(参考)8

  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一)成立“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期间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分行党委书记;副组长:分行党委委员;分行各部室、各二级机构负责人任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分行办公室,负责统筹协调推进分行“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期间防控工作。各二级机构应成立相应的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形成联防联控的工作机制。

  (二)防控工作职责

  1.领导小组职责。1)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疫情防控的相关要求;2)研究制定分行疫情防控工作制度和应急预案;3)统筹组织协调分行疫情期间复工防控工作。

  2.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1)落实分行每日疫情防控的监测工作,并按相关要求整理汇总报总行及当地政府、监管部门;2)牵头做好各类防疫物资的采购和调配,为分行员工的安全健康提供保障;3)做好各项后勤服务工作(环境卫生消毒、食堂供餐管理等);4)组织开展疫情防控知识宣传教育;5)落实好分行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的其他工作要求,确保分行防疫工作和业务经营工作顺利开展。

  防控工作方案

  (一)关于疫情防控准备

  1.防疫信息告知。通过张贴告示、手机短信、微信工作群,及时向员工告知疫情防控提示,开展疫情防控知识普及宣传,确保做到广而告之。

  2.人员信息排查。对全体员工(包括保安、保洁、客服、绿化、金盾等人员)开展假期生活旅行情况登记造册,全面掌握分行员工和共同居住的家人,是否离宁及前往地点、身体健康状况,是否与湖北籍或发热病人有过密切接触,是否接触过野生动物等信息。

  3.人员分类管理。优先安排本地或疫情轻微地区的员工到岗。对14天内有湖北、浙江等重点疫区旅行史的已返宁人员,应隔离观察,由各部室登记并随访其健康状况。对非重点疫区返宁人员建议也应隔离观察后方可到岗。

  (二)关于疫情防控后勤保障

  4.防疫物资保障。做好口罩、体温测量仪、消毒水、护目镜、防护服等防疫物资采购储备,制定物资分配方案,做好物资领用台账。设立专门的垃圾箱用于口罩等防护设施丢弃。

  5.员工用餐保障。食堂服务人员每日岗前必须开展健康检查,作业中必须统一佩戴手套和口罩,加强对食堂设备设施和餐具的消毒管理。疫情期间暂停早晚餐供应,每天仅供应午餐。午餐采取集体预订用餐形式,各部室派专人自行刷卡、领取、发放,员工在各自工位就餐,用餐后需及时清理,避免污染办公环境。

  6.环境消毒防护。每天对办公区域公共场所组织专人消毒,特别是门厅、电梯间、楼道、走廊、卫生间、开水间、会议室、食堂等区域进行定期消毒,每日3次。加强对员工、保安、物业人员宿舍以及监控室的管理,定期进行消毒。

  7.加强通风换气。加强工作场所自然通风和机械通风,保持空气畅通。督促办公人员每天定期开窗通风,关闭办公场所中央空调和新风系统。疫情期间,行员可不穿行服,注意保暖;办公场所一律禁止吸烟。

  (三)关于疫情防控日常管理

  8.加强自我防护。通过微信工作群发出通知,要求个人上下班路上要配戴防护口罩,尽量骑车开车,尽量不乘公共交通。严格遵守分行办公场所进出管理规定,凡进出办公场所和在办公场所工作必须戴口罩,并服从测温人员管理。上班期间非紧急重要事项,原则上采用电话、邮箱联系工作,最大限度减少面对面沟通,尽量不在办公场所串岗、不去外单位办事、不接待外来人员。

  9.每日健康报告。每天18:00前,分行每位员工分别要在各微信工作群中报告本人健康状况,各部室应于每天18:30前及时向办公室反馈信息。如本人或共同居住的家人出现感冒、发热、乏力、咳嗽以及呼吸困难等症状时,要立即报告,并及时就医。另外,员工居住地如发生新增确诊病例或疑似病例,应一并报告。

  10.每日测温登记。每位员工每日需进行两次体温测量,每日上下班必须检测体温和登记,物业人员在老大楼南门和汇金大厦1楼、13至16楼进行体温测量登记。对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的工作人员或其他人员,禁止进入分行办公场所,并立即指导及时就医。同时,办公场所仅开放唯一进出通道,其他通道予以关闭。

  11.减少人员集聚。尽可能不召开人员聚集的现场会议,通过视频、电话、工作群等信息交流形式开展工作。特殊情况需要的必须戴口罩,尽量避免人员集聚。疫情期间,暂停洗衣等服务,关闭超市、健身房等职工活动场所,取消日常职工集体活动。

  12.外来人员管理。上班时一般不接待外来人员,严禁外卖、快递等闲杂人员进入。如有紧急重要情况必须接待的,要求物业人员做好访客信息登记、手部清洁、体温检测工作。分行在老大楼3楼、5楼中厅和汇金大厦1301设立外来访客临时接待区,定期进行消毒。

  (四)关于疫情防控其他有关规定

  13.弹性工作制度。分行临时实行弹性工作制,上班时间为8:30-9:00,下班时间为17:00-17:30,工作人员可错峰上班、轮流到岗。开业网点不超过网点数量的三分之一,原则上网点作息时间为9:00-16:00,具体安排由各经营机构视实际情况自行确定。分行各单位由负责人视工作要求实行弹性上班制度,实施AB角轮班,在确保工作正常运转的前提下,一般岗位人员可移动线上办公。

  14.开展健康教育。针对性地开展疫情防控知识的普及宣传,积极倡导讲卫生、除陋习,摒弃乱扔乱弃和公共场所不戴口罩等不良行为,营造“疫情防控人人有责”的良好氛围,推广健康生活方式,提高大家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治正确认识和防护能力。

  15.避免声誉风险。疫情期间,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要高度重视经营、管理、服务的各项细节,避免舆情事件发生,持续加强疫情间的舆情监测,防范舆情风险。

  16.营业网点防控。制定一线网点营业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应急处理预案,做好员工的健康排查、个人卫生防护、营业场所消毒、客户体温测量登记以及突发情况处置等相关防控措施。

  应急处理方案

  (一)建立疫情信息报告制度。

  一旦出现疫情异常情况,应及时上报分行办公室,并由分行办公室向分行疫情防控领导小组报告。

  (二)加强对密切接触者管理。

  分行员工或共同生活的人员出现病例后,分行相关部室要积极配合卫生健康部门开展疫情处置,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病例密切接触者开展排查,严格按照疾控机构的要求,服从疾控机构的管理,对所有密切接触者实施集中隔离观察。医学观察期限14天。每天2次报告体温和其他健康情况。

  (三)加强病例疫点消毒管理。

  在疾控部门指导下,做好病例办公场所等疫点的终末消毒,对所有密切接触者进行集中隔离消毒。具体消毒办法按照省卫生健康委印发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终末消毒技术指南(试行)》执行。

  另外,严格执行当地疫情涉及范围、发展趋势作出的决定,按照当地疾控机构要求,必要时需采取临时暂停办公等措施。

银行疫情防控工作预案(参考)9

  为有效预防全面复工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在辖内办公场所内的传播和扩散,确保新余分行辖内办公场所内人员的生命安全,该行积极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上级行关于疫情防控和企业复工复产相关会议指示精神,在严格周密抓好疫情防控工作前提下,精心制定、扎实落实《中国工商银行新余分行办公场所预防“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应急预案》。该方案以提高预防和处置“新型冠状病毒感染”事件能力为重点,明确提出了营业网点内人员出现健康异常时,应立即采取的应对措施,要求辖内所有人员切实做到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

  一、强化责任担当意识。该行主要负责人在多次会议、多种场合强调要牢固树立“防控疫情,人人有责”的理念,坚决做好“四个到位”,即物资供应到位、人员保障到位、履职尽职到位、监督工作到位。全行上下要守纪律、听指挥、担责任,不折不扣高质量落实市行党委既定的工作措施,既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又要协同作战、合力攻坚,形成严防死守、联防联控的良好局面,全力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二、筑牢疫情防控防线。一是在各网点均配备了口罩、洗手液、消毒剂、体温计等防护用品,每天定时对各网点营业场所、智能设备、办公设施等进行全面消毒,做实、做细、做严各项防护措施。二是确保电子银行渠道7*24小时正常运营,通过公众号、微信等线上线下渠道积极引导客户选择ATM机、自助机、手机银行或电话银行办理业务,减少厅堂感染的潜在风险。三是加大监督检查力度,通过多种方式对网点防疫、人员防护、物资保障等防控措施落实情况进行检查,以强监督、强问责确保防控举措落实到位。

  三、织密营业办公场所疫情“防控网”。目前,新余分行15家网点已全部复工,严格执行所有人员进入厅堂和办公大楼时,控入口、测体温、戴口罩、做登记等相关防疫工作要求;对营业办公场所、智能设备、自助设施、现钞等每4小时消毒一次,一天4次,视客流量情况适当增加消毒次数;同时,做好客户引导,保证厅堂人数合理、不扎堆,减少办公区域人员走动,如需与客户较长时间沟通,要尽快将其引导至支行设置的相对安全隔离区域,避免人群聚集导致交叉传播,最大限度保证公共安全卫生和客户员工人身安全。

  四、人员健康异常“快处置”。一旦发现客户和员工出现体温超标、呕吐、腹泻等情况,迅速启动应急预案。一是针对一般疑似人员的处置时, 该行要求按照“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的原则和上级行相关要求,开展全员排查,坚持做到日报告、零报告,不得延误、不得漏报、更不得瞒报。二是针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相关症状的处置时,如在上班期间出现员工发热、咳嗽、咽痛、胸闷、呼吸困难、乏力、恶心呕吐、腹泻、结膜炎、肌肉酸痛等可疑症状,本人应立即向所属部门(支行)负责人报告,部门(支行)负责人在10分钟之内立即通知该员工家属、市行办公室,与其有接触的所有人员一律主动居家留观或到指定医院接受诊断和治疗,经确认排除新型冠状肺炎病毒携带者后方能上班。三是如疑似感染人员在网点内出现晕倒、失去意识等突发情况,不要擅自接触和移动,应迅速隔离现场,并第一时间报告疫情防控部门。同时,保持网点处于通风状态,待疫情防控专业人员到达进行后续处置。

 

银行疫情防控工作预案(参考)10

  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一)成立“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期间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分行党委书记;副组长:分行党委委员;分行各部室、各二级机构负责人任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分行办公室,负责统筹协调推进分行“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期间防控工作。各二级机构应成立相应的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形成联防联控的工作机制。

  (二)防控工作职责

  1.领导小组职责。1)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疫情防控的相关要求;2)研究制定分行疫情防控工作制度和应急预案;3)统筹组织协调分行疫情期间复工防控工作。

  2.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1)落实分行每日疫情防控的监测工作,并按相关要求整理汇总报总行及当地政府、监管部门;2)牵头做好各类防疫物资的采购和调配,为分行员工的安全健康提供保障;3)做好各项后勤服务工作(环境卫生消毒、食堂供餐管理等);4)组织开展疫情防控知识宣传教育;5)落实好分行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的其他工作要求,确保分行防疫工作和业务经营工作顺利开展。

  防控工作方案

  (一)关于疫情防控准备

  1.防疫信息告知。通过张贴告示、手机短信、微信工作群,及时向员工告知疫情防控提示,开展疫情防控知识普及宣传,确保做到广而告之。

  2.人员信息排查。对全体员工(包括保安、保洁、客服、绿化、金盾等人员)开展假期生活旅行情况登记造册,全面掌握分行员工和共同居住的家人,是否离宁及前往地点、身体健康状况,是否与湖北籍或发热病人有过密切接触,是否接触过野生动物等信息。

  3.人员分类管理。优先安排本地或疫情轻微地区的员工到岗。对14天内有湖北、浙江等重点疫区旅行史的已返宁人员,应隔离观察,由各部室登记并随访其健康状况。对非重点疫区返宁人员建议也应隔离观察后方可到岗。

  (二)关于疫情防控后勤保障

  4.防疫物资保障。做好口罩、体温测量仪、消毒水、护目镜、防护服等防疫物资采购储备,制定物资分配方案,做好物资领用台账。设立专门的垃圾箱用于口罩等防护设施丢弃。

  5.员工用餐保障。食堂服务人员每日岗前必须开展健康检查,作业中必须统一佩戴手套和口罩,加强对食堂设备设施和餐具的消毒管理。疫情期间暂停早晚餐供应,每天仅供应午餐。午餐采取集体预订用餐形式,各部室派专人自行刷卡、领取、发放,员工在各自工位就餐,用餐后需及时清理,避免污染办公环境。

  6.环境消毒防护。每天对办公区域公共场所组织专人消毒,特别是门厅、电梯间、楼道、走廊、卫生间、开水间、会议室、食堂等区域进行定期消毒,每日3次。加强对员工、保安、物业人员宿舍以及监控室的管理,定期进行消毒。

  7.加强通风换气。加强工作场所自然通风和机械通风,保持空气畅通。督促办公人员每天定期开窗通风,关闭办公场所中央空调和新风系统。疫情期间,行员可不穿行服,注意保暖;办公场所一律禁止吸烟。

  (三)关于疫情防控日常管理

  8.加强自我防护。通过微信工作群发出通知,要求个人上下班路上要配戴防护口罩,尽量骑车开车,尽量不乘公共交通。严格遵守分行办公场所进出管理规定,凡进出办公场所和在办公场所工作必须戴口罩,并服从测温人员管理。上班期间非紧急重要事项,原则上采用电话、邮箱联系工作,最大限度减少面对面沟通,尽量不在办公场所串岗、不去外单位办事、不接待外来人员。

  9.每日健康报告。每天18:00前,分行每位员工分别要在各微信工作群中报告本人健康状况,各部室应于每天18:30前及时向办公室反馈信息。如本人或共同居住的家人出现感冒、发热、乏力、咳嗽以及呼吸困难等症状时,要立即报告,并及时就医。另外,员工居住地如发生新增确诊病例或疑似病例,应一并报告。

  10.每日测温登记。每位员工每日需进行两次体温测量,每日上下班必须检测体温和登记,物业人员在老大楼南门和汇金大厦1楼、13至16楼进行体温测量登记。对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的工作人员或其他人员,禁止进入分行办公场所,并立即指导及时就医。同时,办公场所仅开放唯一进出通道,其他通道予以关闭。

  11.减少人员集聚。尽可能不召开人员聚集的现场会议,通过视频、电话、工作群等信息交流形式开展工作。特殊情况需要的必须戴口罩,尽量避免人员集聚。疫情期间,暂停洗衣等服务,关闭超市、健身房等职工活动场所,取消日常职工集体活动。

  12.外来人员管理。上班时一般不接待外来人员,严禁外卖、快递等闲杂人员进入。如有紧急重要情况必须接待的,要求物业人员做好访客信息登记、手部清洁、体温检测工作。分行在老大楼3楼、5楼中厅和汇金大厦1301设立外来访客临时接待区,定期进行消毒。

  (四)关于疫情防控其他有关规定

  13.弹性工作制度。分行临时实行弹性工作制,上班时间为8:30-9:00,下班时间为17:00-17:30,工作人员可错峰上班、轮流到岗。开业网点不超过网点数量的三分之一,原则上网点作息时间为9:00-16:00,具体安排由各经营机构视实际情况自行确定。分行各单位由负责人视工作要求实行弹性上班制度,实施AB角轮班,在确保工作正常运转的前提下,一般岗位人员可移动线上办公。

  14.开展健康教育。针对性地开展疫情防控知识的普及宣传,积极倡导讲卫生、除陋习,摒弃乱扔乱弃和公共场所不戴口罩等不良行为,营造“疫情防控人人有责”的良好氛围,推广健康生活方式,提高大家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治正确认识和防护能力。

  15.避免声誉风险。疫情期间,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要高度重视经营、管理、服务的各项细节,避免舆情事件发生,持续加强疫情间的舆情监测,防范舆情风险。

  16.营业网点防控。制定一线网点营业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应急处理预案,做好员工的健康排查、个人卫生防护、营业场所消毒、客户体温测量登记以及突发情况处置等相关防控措施。

  应急处理方案

  (一)建立疫情信息报告制度。

  一旦出现疫情异常情况,应及时上报分行办公室,并由分行办公室向分行疫情防控领导小组报告。

  (二)加强对密切接触者管理。

  分行员工或共同生活的人员出现病例后,分行相关部室要积极配合卫生健康部门开展疫情处置,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病例密切接触者开展排查,严格按照疾控机构的要求,服从疾控机构的管理,对所有密切接触者实施集中隔离观察。医学观察期限14天。每天2次报告体温和其他健康情况。

  (三)加强病例疫点消毒管理。

  在疾控部门指导下,做好病例办公场所等疫点的终末消毒,对所有密切接触者进行集中隔离消毒。具体消毒办法按照省卫生健康委印发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终末消毒技术指南(试行)》执行。

  另外,严格执行当地疫情涉及范围、发展趋势作出的决定,按照当地疾控机构要求,必要时需采取临时暂停办公等措施。

银行疫情防控工作预案(参考)1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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