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几点建议

工作报告 2024-02-19

关于2024年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几点建议【六篇】

法治政府就是政府在行使权力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法治原则,严格依法行政,政府的各项权力都在法治轨道上运行。 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2024年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几点建议【六篇】,欢迎品鉴!

2024年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几点建议1

  乡镇基层,既是党的各项方针政策在农村宣传贯彻落实的具体执行机构,又是农村经济社会全面发展、稳定、农民持续增收和生活水平逐步提高的组织、管理和服务机构。下面就基层乡镇工作的存在的问题及建议进行探讨。

         一、基层乡镇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

         基层乡镇在国家政权体系中,居于基础与末梢的法律地位,乡镇政权职能在实践中日益虚化。虽然在机构设置上,乡镇设立了党委、政府、人大、纪委、武装等机构,理论上职责是明确的,但在实际运行当中,这些机构的分工并不是明晰的,往往是一套班子,一班人马,干着一样的工作,其工作面广繁杂,涉及财政经济、农业、林业、畜牧、交通水利、教育科技、信访调解、综治安全、新农村建设、国土资源管理等诸多领域。此外,为加强对村“三委”工作的督促与指导,乡镇政府通常要给各村分派驻村干部,因而驻村工作也是乡镇干部的重要工作内容。特别是在涉及党建、综治、扶贫、人居环境整治等工作中起到“什么都要管、什么都要问”等现状,具体表现在如下几点:

         1、工作运行中的“权利小、责任重”

         基层乡镇在人员工作涉面广,业务繁多,从属于上级党政机关和有关职能部门,没有独立的决策权,“干什么、怎么干都得听上头说了算”,有些项目的实施、工作的落实,主管单位不是乡镇,或者实施的单位不是乡镇,但工作没有落实、项目没有完成,考核的是乡镇,承担责任的是乡镇。如扶贫、人居环境整治等工作,有具体的业务指导部门,但最终的落实者是乡镇,待工作出现问题后的承担者也是乡镇。

         2、推动经济发展中的“重眼前、轻长远”

         农村社会经济发展内容复杂且周期很长,短期内很难见效。一方面,现行的乡镇领导班子每届5年的任期,从干部任用制度上造成了乡镇工作中的“短视”行为,尤其是相当一部分乡镇主要领导没有任满一届就调动,使基层乡镇工作的连续性、特别是基层乡镇规划的实施打了折扣。在乡镇领导干部中普遍存在“一年看、两年干、三年等着换”的思想。另一方面,乡镇事实上成为了上级党政及职能部门的任务指标和繁锁事务的执行机构,乡镇主要领导的注意力很难从应对繁杂琐碎的事务中解脱出来,难以真正集中精力谋划当地经济发展的思路与出路,几乎无力顾及潜心调研,组织制定切合实际、特色鲜明的乡镇发展规划,并自始至终强力推动实施。

         3、基层乡镇干部“重管理、轻服务”

         一是干部队伍现有知识与经验结构远远不能应对农村社会发展的需求。部分干部不懂技术,也不学技术,缺乏现代科技知识、市场知识、法律知识和经营理念,工作上习惯于当传话筒,不能为农村发展和农民致富提供实质性的帮助。二是干部职责不明确,缺乏精细化管理目标。

        往往是所任岗位与实际工作内容存在很大的差异。部分干部身兼多职,工作繁重,缺乏工作的精度和细度。三是乡镇“分工不分家”的工作模式,导致权责模糊。乡镇往往为了应付频繁的上级检查、阶段性的重要工作而抽调大量的工作人员(如征地拆迁等),使乡镇干部疲惫不堪,使正常的干部休息休假制度难以保证。

         4、生态保护与发展生产之间的矛盾

         发展农业循环经济是解决生态保护与农业生产矛盾的有效方法。以前农民种田主要使用以青草、牲畜粪便、农作物秸秆等农家肥,而现在却大量超标准地工业化肥,使用可导致土地板结、地力弱化及农产品质量下降。

         二、改进工作的建议

         到202-年,乡镇政府服务能力全面提升,服务内容更加丰富,服务方式更加便捷,服务体系更加完善,基本形成职能科学、运转有序、保障有力、服务高效、人民满意的乡镇政府服务管理体制机制。

         (一)保障措施

         1、科学设置乡镇内设机构和工作岗位

         科学设置乡镇内设机构、事业站所和工作岗位,可参照设置党政综合、农业综合、综合治理、民政事务、民生保障、卫生计生、财务统计与资产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等职能办公室。各职能办公室根据涉及的业务分设若干工作岗位,除机构编制专项法律法规外,上级业务部门不得要求乡镇对口设置职能办公室或事业站所。

         2、合理划分乡镇与上级政府部门的职责权限

         积极推进县级以上政府及其职能部门简政放权,科学合理划分县、乡(镇)事权范围,着力解决好乡镇政府权责不对等的问题。法律法规明确由县级政府和职能部门承担的责任,不得随意转移给乡镇承担,确需乡镇配合或委托承办的有关事项,需按照权责对等原则赋予乡镇必要的管理权限,并提供相应的政策、经费、设施、技术和人员等支持保障。凡依法可以下放到乡镇的公共服务权限原则上都要下放到乡镇,建立上级政府部门与乡镇对派驻机构的双重领导管理体制。派驻乡镇的机构业务上接受上级行业部门的指导,同时要接受乡镇党委的属地化领导、管理和监督。

         (二)保障措施

         1、完善乡镇财政管理体制

         要进一步深化乡镇财政改革,各级财政部门要强化预算执行,规范经费支出,视财力可能,不断提高乡镇村级组织运转经费标准,指导、监督乡镇财政管理规范运行。

         2、改善乡镇政府工作生活条件

         着眼于“抓实基层、打牢基础、强化一线”目标,建好干部周转房、食堂、党校、图书阅览室、网络、庭院绿化、健身场所、卫生厕所等配套设施,着力解决乡镇“条件差、留人难、难留人”等问题。

         3、建立乡镇政府购买服务制度

         需鼓励和引导具备法人资格的社会组织、企业、中介机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公益性服务机构及其他经济组织承接政府购买服务项目。

2024年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几点建议2

  党的十九大报告把坚持“全面依法治国”确立为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方略之一,对新时代深化依法治国实践做出了全面部署。近年来,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依法治县工作,按照中央、省、市部署要求,成立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定期召开全体会议,制定完善相关制度,各项工作取得了实质性进展和初步成效。但相对于建设法治社会的本质要求和推进依法治县的根本任务,工作中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表现为:

  一是政府公务人员的法治意识有待加强。在安排工作、检查指导时,往往忽视法律。对“依法行政”的原则和规矩意识,存在一定程度的“说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的情况。二是法治政府的基层基础建设相对薄弱。各局法制股室,有的力量薄弱;有的与执法大队一套人马,不能分离制衡;有的领导重视不够,在涉法行为作出前没有征求法制股室意见。三是规范性文件制定不规范、质量不高。对规范性文件与一般性政府文件、部门办事流程的内部管理规范有所混淆。规范性文件起草部门对其必要性、合法性认识不清、论证不足,在送交司法局进行合法性审核时,使合法性审查工作难度加大、时间延长。另外,对现有规范性文件的评估和清理工作也有待加强。四是政府信息公开与社会需要存在差距。如:政府门户网站公开的部门信息与机构调整后的实际情况不符,有的部门、乡镇对群众的信息公开申请未予很好的答复。五是城市化进程中农村法治成薄弱环节。基层自治制度难以落实,村委会议事、决策的民主程度不高,群众很少参与,缺乏公开透明。因此导致的村财管理、土地征用、批地建房等矛盾纠纷增多。

  为适应新形势新要求,全面推进XX依法治县进程,提出以下五点建议;

  一、提升行政工作人员的法治意识。一是强化“权不乱用”意识。公职人员既要从思想上接受职权法定、权责统一等法治基本理念,更重要的是将法治思维转化为对自身行为的要求和约束,形成日常工作生活的惯性。二是强化“责不可怠”意识。既要解决乱作为的问题,更要解决不作为的问题。依法行政不仅是一种工作导向和要求,更是一种法定义务。三是强化依法决策意识。《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规定,依法决策是一项基本原则,合法性审查成为重大决策的必经程序,未经合法性审查或经审查不合法的不得提交集体讨论。四是树立并强化法律风险的防控意识。做到事先防范、事中控制,防危于始、治乱于无。五是在行政诉讼程序中提高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意识。《行政诉讼法》规定被告机关的主要负责人原则上应出庭应诉,这有利于促进政府部门总结经验、提高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此外,法治政府建设的推进不单单需要正面加力,同样需要倾听不同的意见建议。通过参加行政诉讼的出庭应诉,澄明事实、辨析争端,了解社会多元化的意见和要求,促进政府与社会成员相互沟通,促进法治精神和人文精神有机结合。

  二、加强依法治理的基层基础建设。一是建设高素质政府法制机构队伍。选好配强法制股室人员。充分发挥法制股室在推进依法行政中的规划、协调、指导、评价作用。加强乡镇、街道司法工作,有效整合资源,充分发挥人民调解、法律服务、安置帮教的作用。二是建立健全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教育培训制度。分级分类开展专题培训。三是加强普法宣传工作。除司法局承担的普法宣传常规职能外,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主体责任,树立“引导先于管理”的工作理念,引导群众理性维权、平和表达自己的诉求,有序解决问题和矛盾。四是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按照《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实施意见》,建议以县、乡(街道)行政机关建立法律顾问制度为示范,引领和推动企事业单位、行业组织、社会团体、村(居)民委员会法律顾问制度的普遍建立和完善。加强以执业律师为主体的政府法律顾问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在重大行政决策、规范性文件审查、行政复议案件审理、行政诉讼案件应诉、政府合同审查,特别是突发事件处置等工作中的作用。五是编制法治政府建设的实施方案和长期规划。深刻认识依法行政的实现是一个长期而艰巨的过程,既着眼于当前实际,着力解决群众的迫切需求,更立足长远,科学谋划。

  三、坚持规范性文件严格规范制定。严格执行制定规范性文件的公开征求意见、听证、专家论证、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加强必要性论证,如上位法已经有明确规定的不再拟制规定。认真贯彻落实“市县政府及其部门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有关规定,定期清理并及时向社会公布继续有效、废止和失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未列入继续有效文件目录的规范性文件,不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

  四、进一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对于法定的主动公开范围做到全覆盖并同步进行动态调整,提高公开的信息质量。对公众关心的热点领域的情况予以全面及时的回应。对于公众申请请求及时办理。对于不属于本部门公开事项的依法予以说明。

  五、进一步加强基层自治组织建设。一是结合一乡一律师、一村一律师活动,对村民有针对性的法律辅导、咨询服务,提升其法制意识、自治意识。二是指导各村选好配齐村级监督委员会、理财小组等民主监督组织,强化民主管理的组织基础和保障。三是提高农村基层民主决策、民主监督两项核心制度的执行力。四是发挥村规民约作用,增强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监督能力,全面提升农村依法治理水平。

2024年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几点建议3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庐山管理局,九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云居山-柘林湖风景名胜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及驻市有关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国发〔2***号,以下简称《意见》)、《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赣府发〔2***号)提出的要求和任务,全面推进我市依法行政工作,进一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提高认识,进一步明确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性紧迫性和总体要求

  1.深刻认识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我市贯彻实施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以下称《纲要》)》六年多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各级各部门认真落实,紧紧围绕推进我市经济又快又好发展目标,坚持科学行政、民主行政、依法行政,政府法治建设取得重要进展。同时也要清醒地看到,当前我市经济社会发展进入新阶段,转变经济社会发展方式和调整经济结构的任务更加紧迫和艰巨,社会结构和利益格局正在发生深刻调整,一些领域社会矛盾有所增加,少数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推进依法行政的意识还不强,行政执法中不作为、乱作为的现象在一定程度上仍然存在,依法行政工作开展程度还不均衡,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任务依然十分艰巨和繁重。全市各级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要深刻认识新形势下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性,切实增强建设法治政府的使命感、紧迫感和责任感。

  2.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总体要求。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认真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进一步加大《纲要》实施力度,以建设法治政府为奋斗目标,以事关依法行政全局的体制机制创新为突破口,以增强领导干部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提高制度建设质量、规范行政权力运行、保证法律法规严格执行为着力点,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不断提高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促进九江经济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

  二、大力提高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

  3.加强对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意识与能力的培养。各级行政机关要通过进一步建立健全依法行政的相关工作制度、强化依法行政知识学习教育、加强依法行政工作检查考核、落实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责任等措施,切实增强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依法行政的意识,提高其运用法治思维和法律手段解决经济社会发展中突出矛盾与问题的能力,做到带头学法、遵法、守法、用法,严格依照法定职权行使权力,既不推诿失职又不滥用职权。要重视提拔使用依法行政意识强,善于用法律手段解决问题、推动发展的优秀干部。

  4.推行依法行政情况考察和法律知识测试制度。对拟任各级政府及其部门领导职务的干部,推行任职前法律知识考试考核制度,并将考核结果作为任职的重要依据。严格执行公务员录用考试法律知识的测试制度,对拟从事行政执法、政府法制等工作的人员,还要组织专门的法律知识考试。

  5.建立健全法律知识学习培训长效机制。坚持和完善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要继续落实政府常务会议、部门领导班子会议前法制讲座制度,制定年度法制讲座计划,组织学习宪法、通用法律知识和与履行职责相关的专门法律知识,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每年至少要举办2期领导干部依法行政专题研讨班。各级行政学院和公务员培训机构举办的行政机关公务员培训班,要把依法行政知识纳入教学内容。定期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参加通用法律知识培训、专门法律知识轮训和新法律法规专题培训,并把培训情况、学习成绩作为考核内容和任职晋升的依据之一。

  三、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加快转变政府职能

  6.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认真执行行政许可法,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建立行政审批事项定期清理机制,进一步依法精简、调整和下放审批事项,并做好下放行政审批项目的后续监管工作。积极推进相对集中行政审批权,全面落实“两集中、两到位”(行政审批事项向单位的一个科室集中、行政审批科室向行政服务中心集中,进驻行政服务中心的审批事项到位、行政审批权限授予到位)行政审批模式。建立完善重大项目“绿色通道”制度和统一受理、并联审批、项目审批代办制度。优化行政审批流程,建立“一站式”综合服务体系。推行网上申请、网上受理、网上办理、网上查询,提供优质快捷的审批服务。

  7.转变政府职能。科学划分和界定各级政府和政府部门的职能与权限,理顺上下级政府之间、政府部门之间的职责关系,避免职能重叠,防止职能缺失。深入推进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政事分开、政府与市场中介组织分开,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进一步把政府职能转变到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上来。强化基层政府统筹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特别是强化其在安全生产、社会治安、环境保护、国土资源等社会管理领域和在公共卫生、社会保障、就业、劳动关系协调、社区服务、社会救助等公共服务领域的职能。

  8.推进政府管理创新。推进政府管理服务化,落实首问责任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一次性告知制,切实提高政府办事效率,方便人民群众。创新社会管理,健全社会服务体系,建设政府公共服务、居民互助服务、市场提供服务相衔接的社区服务体系。加强社会组织建设,加快培育市场中介组织和社会组织,研究制定加快行业协会、中介机构发展的制度,使其有能力承接部分公共服务职能。

  9.健全行政管理制度。完善行政绩效管理制度,加快建立政府绩效评估指标体系和评价机制,把人民群众的满意度作为衡量绩效管理的重要标尺。建立健全国有资产处置审批制度、重大资源开发利用项目审批制度、重大投资项目审批和核准制度,进一步规范国有资产处置、重大资源开发利用、重大投资项目的审批和管理行为。

  四、切实加强和改进制度建设

  10.严格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严格按照《江西省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规定》制定规范性文件,各级政府及其部门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其所定事项不得超出制定机关的职权范围;内容不得与法律、法规、规章相抵触;不得违法设定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收费、行政强制等事项;不得违法为本机关设定权力或对管理相对人追加义务、限制权利;不得损害国家利益或者侵犯他人合法权益。规范性文件未经本级政府法制机构合法性审查的,不得提交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制定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权利义务产生直接影响的规范性文件,要公开征求意见,由法制机构进行合法性审查,并经政府常务会议或者部门领导班子会议集体讨论决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本级政府及其部门的规范性文件,要逐步实行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发布。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做到有件必备、有错必纠,切实维护法制统一和政令畅通。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出的规范性文件审查建议,要按照有关规定认真研究办理。

  11.做好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建立规范性文件清理的长效机制,要根据法律法规的变化或者经济社会发展新形势的要求,定期组织对涉及公民、法人与其他组织权利义务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专项或者全面清理,对与上位法相抵触或者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新形势要求的,要及时进行修改或者予以废止。规范性文件一般每隔2年清理一次,清理结果要及时向社会公布。

  五、建立健全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机制

  12.规范行政决策程序。认真贯彻执行《江西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各级政府、政府各部门要进一步健全重大行政决策规则,建立健全重大行政决策听取意见制度、重大行政决策集体决定制度、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重大行政决策听证制度、重大行政决策执行情况后评价制度和重大决策责任追究制度,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作为重大决策的必经程序。作出重大决策前,要深入开展调查研究,组织专家咨询论证,广泛听取、充分吸收各方面的意见,意见采纳情况及其理由要以适当形式反馈或者公布。要完善重大决策听证制度,扩大听证范围,依照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当听证的重大决策事项,以及涉及重大公共利益或者群众切身利益的决策事项,都要组织听证,对听证中提出的意见要作为决策的重要参考。重大行政决策出台前应由本部门法制机构进行合法性审查,未经合法性审查或者经审查不合法的,不得提交会议讨论、作出决策。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要经政府常务会议或者部门领导班子会议集体讨论决定,不得以传阅、会签或个别征求意见方式代替集体决策,严禁领导干部个人随意决策。

  13.完善行政决策风险评估机制。凡是有关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政策、重大项目等决策事项,事先都要进行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和可控性评估,重点是进行社会稳定、环境、经济等方面的风险评估。建立完善部门论证、专家咨询、公众参与、专业机构测评相结合的风险评估机制,通过舆情反映、问卷调查、重点走访、召开座谈会等方式,收集相关情况信息、意见建议。全面论证行政决策的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对决策可能引发的各种潜在风险进行科学预测和综合判断,提出风险评估结果,确定风险等级,作为行政决策的重要依据,并提前制定应对措施和化解处置预案,确保决策出台后能够平稳顺利实施。凡是风险不可控的,不得列入决策议程。未经风险评估的,一律不得作出决策。

  14.加强重大行政决策跟踪反馈和责任追究。各级行政机关对重大行政决策要加强跟踪了解决策的具体实施情况,通过多种途径了解社会公众对决策实施的意见和建议,根据收集到的意见和建议适时对决策进行评估,必要时组织专家学者或者委托专业机构进行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决定是否予以调整或者停止执行。建立健全决策责任追究制度,对违反决策规定、出现重大决策失误、造成重大损失的,要按照谁决策、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追究责任。

  六、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5.严格依法履行职责。各级行政机关要全面履行政府职能,依法行使权力、履行职责。更加重视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切实解决就业、教育、医疗、社会保障、保障性住房等方面人民群众最关心的问题。依法加强财税管理,严格执行国家税收政策,不准违规操作;依法加强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完善资金使用控制机制,坚决防止截留挪用贪占专项资金;完善大额资金绩效评估机制,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依法加强政府性债务和政府融资平台管理,完善政府债务偿还机制,积极防范债务风险;依法加强土地管理,防止非法批地、未批先用、批少用多;依法加强征地拆迁管理,保护群众合法权益。严厉查处危害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自然资源和环境保护、社会治安等方面的违法案件,维护公共利益和经济社会秩序。

  16.完善行政执法体制机制。积极推进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扩大实施范围,延伸实施领域。推行行政执法级别管辖制度,明确不同层级执法权限,对与人民群众日常生产、生活直接相关的行政执法活动,要进一步理顺执法体制,避免多头执法、多层执法。有多项行政处罚权和多支行政执法队伍的部门要整合执法资源,推进综合执法。加强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推行执法流程网上管理,逐步建立行政执法部门信息交流和资源共享机制。完善执法经费保障机制,行政执法机关履行法定职责所需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切实解决执法经费与罚没收入挂钩问题。

  17.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完善行政执法适用规则和裁量基准制度,科学合理细化、量化自由裁量权,防止行政执法权被滥用。细化行政执法流程,完善行政执法告知、说明理由、回避、调查取证、听证、集体决定等制度。健全行政执法调查规则,规范取证活动。坚持文明执法,不得粗暴对待当事人,不得侵害执法对象的人格尊严。对违法行为,凡通过教育能够达到执法目的的,要慎用或者不用强制和处罚手段,转变单纯依靠处罚进行管理的做法。健全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开展执法案卷评查、质量考核、满意度测评等工作。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严格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狠抓执法纪律和职业道德教育,全面提高执法人员素质。加强行政执法评议考核,评议考核结果要作为执法人员奖惩、晋级晋职的重要依据。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

  七、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18.加大政务公开的力度。重点推进财政预算、公共资源配置、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等领域的信息公开。政府全部收支都要纳入预算管理,所有公共支出、基本建设支出、行政经费支出的预算和执行情况,以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等情况都要公开透明。政府信息公开要及时、准确、具体。推进公开渠道向街道(乡镇)、社区(村)基层延伸,提升基层信息公开查阅场所服务水平。对人民群众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要依法在规定时限内予以答复。依法妥善处理好信息公开与保守秘密的关系,对依法应当保密的,要切实做好保密工作。

  19.推进办事公开。所有面向社会服务的政府部门都要全面推进办事公开制度,依法公开办事依据、条件、要求、过程和结果。加强各类行政服务中心建设,在完善服务功能、规范“窗口”行为、创新审批方式、强化监督管理上下功夫。对与企业和人民群众密切相关的行政管理事项,要尽可能纳入行政服务中心办理,改善服务质量,提高服务效率,降低行政成本。加强各级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将工程建设招投标、政府采购、土地交易等公共资源交易活动归并集中,形成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市场,营造公开、公平、公正的公共资源交易环境。要规范和监督医院、学校、公交、公用等公共企事业单位的办事公开工作,重点公开岗位职责、服务承诺、收费项目、工作规范、办事纪律、监督渠道等内容,为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提供优质、高效、便利的服务。

  20.加强电子政务建设。建立电子政务统一网络平台,逐步实现县级以上行政机关全覆盖、所有行政权力全覆盖、网上行政监察全覆盖,推进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方便人民群众通过互联网办事。加强电子政务安全管理,建立完善网络与信息安全运行管理制度,促进电子政务健康发展。

  21.完善政务公开的监督措施。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的监督和保障机制,政府和政府部门应当把实行政务公开工作列入目标管理内容,定期组织对门户网站管理和信息公开工作进行评议考核。各级监察机关要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监督,对不依法履行政务公开义务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八、健全机制,依法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22.建立矛盾纠纷调解联动机制。建立由各级政府负总责,政府法制机构牵头、各职能部门为主体的行政调解工作新体制,充分发挥行政机关在化解行政争议和民事纠纷中的作用。研究制定行政争议调解办法,将行政机关与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之间产生的行政争议和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之间产生的与行政管理有直接关系的资源开发、环境污染、公共安全事故等方面的民事纠纷,以及涉及人数较多、影响较大、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纠纷,纳入行政调解的范围,主动进行调解。认真实施人民调解法,积极指导、支持和保障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等基层组织开展人民调解工作。推动建立行政调解与人民调解、司法调解相衔接的大调解联动机制,实现各类调解主体的互动,形成调解工作合力。

  23.加强行政复议工作。围绕“畅通案源渠道、化解行政争议”这一原则开展行政复议工作。开展形式多样的《行政复议法》、《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宣传活动,正确引导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通过行政复议途径解决行政争议。加大行政复议和解、调解工作力度,尽量以和解、调解方式审结行政复议案件。完善行政复议听证审理制度,加大听证案件的数量。进一步规范听证程序、听证人员职责、听证结果的运用,从程序上确保行政复议案件审查的公开、公正、准确。积极推动行政复议委员会试点工作。通过整合行政复议资源,相对集中行政复议审理权,引入专家学者及社会力量参与案件审理等方式,提高行政复议办案质量、效率和社会公信力,有效化解行政争议,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健全行政复议机构,确保复议案件依法由2名以上复议人员办理。建立健全适应复议工作特点的激励机制和经费装备保障机制。

  24.规范行政机关应诉行为。对人民法院受理的行政案件,行政机关要依法积极应诉,按照规定向人民法院提交相关材料,指派工作人员出庭应诉。对重大行政诉讼案件,行政机关负责人要主动出庭应诉。尊重并自觉履行人民法院的生效判决、裁定,认真对待人民法院的司法建议。建立行政败诉案件分析制度,严格过错责任追究。

  九、强化行政监督和问责

  25.自觉接受监督。各级人民政府和政府部门要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政协的民主监督和人民法院依法实施的监督。对事关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和社会普遍关心的热点问题,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要主动向同级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拓宽群众监督渠道,依法保障人民群众监督政府的权利。完善群众举报投诉制度。高度重视舆论监督,支持新闻媒体对违法或者不当的行政行为进行曝光。对群众举报投诉、新闻媒体反映的问题,有关行政机关要认真调查核实,及时依法作出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向社会公布。认真对待网络监督,增强运用网络手段访民意、查民情的意识和能力。

  26.加强政府内部监督。上级行政机关要切实加强对下级行政机关的监督,及时纠正违法或者不当的行政行为。保障和支持审计、监察等部门依法独立行使监督权。审计部门着力加强财政专项资金和预算执行审计、重大投资项目审计、金融审计、行政机关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等工作,加强社会保障基金、住房公积金、扶贫救灾资金等公共资金的专项审计。监察部门着力加强对行政权力运行的监督,做好执法监察、廉政监察和效能监察工作,推行风险岗位廉能管理,建立健全风险岗位廉能管理工作机制,推进行政问责和政府绩效管理监察,严肃追究违法违纪人员的责任,促进行政机关廉政勤政建设。

  27.严格行政问责。加大对损害人民群众利益案件的查处力度,对因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行政不作为、失职渎职、违法行政等行为,导致本地、本部门发生重大责任事故、事件或者严重违法行政案件的,要依据行政监察法、公务员法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严肃追究有关领导直至行政首长的责任。督促和约束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严格依法行使权力、履行职责。

  十、加强组织领导和督促检查

  28.认真落实依法行政领导责任制。进一步强化行政首长作为依法行政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各级行政首长对本地、本部门的依法行政负总责。各级行政首长要担负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把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强法治政府建设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将依法行政任务与改革发展稳定任务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考核。

  29.健全推进依法行政体制机制。各地、各部门都要建立由主要负责人牵头的依法行政领导协调机制,统一领导本地、本部门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政府常务会议要经常听取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本地依法行政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研究部署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具体任务和措施。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每年要向同级党委、人大常委会和上一级人民政府报告推进依法行政情况,政府部门每年要向本级人民政府和上一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报告推进依法行政情况。要认真研究设定依法行政考核指标,并纳入各级人民政府目标考核、绩效考核评价体系。将考核结果作为对政府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与干部任免和奖惩挂钩。

  30.加强政府法制机构和队伍建设。各级政府、政府各部门要充分发挥法制机构在贯彻落实《纲要》《决定》和《意见》、推进依法行政方面的组织协调和督促指导作用。切实加强法制机构和队伍建设,保证法制机构的规格、编制与日益繁重的依法行政任务相适应,保障法制机构开展规范性文件审查、行政执法监督、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法制宣传和培训等工作的必要经费。要重点解决部分县(市、区)人民政府法制机构规格低、编制少、工作条件保障不到位等问题。行政执法任务繁重的工作部门要有专门机构和人员负责法制工作。要加大对法制干部的培养、使用和交流力度,重视提拔政治素质高、法律素养好、工作能力强的法制干部。政府法制机构及其工作人员要努力提高新形势下做好政府法制工作的能力和水平,努力当好政府或者部门领导在依法行政方面的参谋、助手和顾问。

  本实施意见下发后,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要按照本实施意见的要求和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有关文件精神,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今后一个时期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规划,明确工作任务、具体措施、完成时限和责任主体,确定年度工作重点,狠抓落实,扎扎实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2024年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几点建议4

   最近,射阳县审计局对全县乡镇财政运行状况进行了审计调查,调查的结果表明,乡镇财政收入增长乏力,支出增长过快,财政平衡压力较大,增加了乡镇财政的负担,影响基层政权的正常运转。

  存在的问题及其原因分析

  (一)财政收入结构不够合理。主要表现在税收收入占财政收入的比重呈下降趋势,较三年前下降了22个百分点;财政收入缺乏稳定税源作支撑,作为主体税种增值税,三年的增幅低于财政收入30.9个百分点;乡镇财政空转、预征、引税现象较为严重,重点抽查某一年的税收,引挖税收竟高达989万元。

  (二)公益事业发展性支出无保障。目前的财政是吃饭型财政,预算分成的财力基本用于人员工资,而基本建设,招商引资及园区建设等经费无财力保证。预算外收入以前主要靠企业上交和事业单位上交,而这些企业都纷纷改制给个人,有收入的事业单位也上划给县主管部门统一管理,乡镇无权动用这些单位的收入。大多乡镇为保运转,打起了专项资金的主意,调用一事一议、高速公路、土地整理等专项资金,以解燃眉之急。

  (三)部门之间财政供给方式不一。乡镇机构改革后,取消了“七所八站”,将乡镇的所属部门合并为几大中心。合并后农林中心、多种经营服务中心及农经中心经过考试等办法,又精减了一部分人员后,工资由财政供给,而企发、村建和人力资源中心财政不供给,实行自收自支,其中有的部门又没有收费项目,工资难以保证。为了保证运转,不执行收费政策,违规收费。同样都是为政府办事的,经费供给渠道不一,工作积极性很难调动起来。

  (四)债务负担较重。近年来乡镇对企业的投入力度加大,每年均投入大量的资金进行招商引资、园区建设及基础设施投入等,这些支出无财力保证,加之过去企业破产遗留下的“包袱”,使得乡镇负债普遍存在。2006年末的乡镇债务达14079万元,占当年财政收入的46%.有的乡镇为留住企业,还不惜一切代价借给企业大量的资金,由于企业短期内效益不明显,对乡镇税收贡献不大,借款在规定期内也无法偿还,有的企业甚至因管理不善而弃厂而逃。

  针对以上存在的问题,建议从以下几方面入手进行解决。

  (一)进一步进行机构改革,清理富余人员。农业税取消后,乡镇虽进行了一系列的改革,但改革的效果还不够明显。采取了岁数大的离岗,临时人员分流,部分在岗人员到外地挂职锻炼等办法,而真正精减回家的几乎没有,并未能从本质上减轻财政的负担。乡镇应统一机构人员的管理模式,可将经营性的部门推向市场,管理人员全部实行财政统一供给,调动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保证基层政权的稳定。

  (二)合理制定财政收入任务,稳定税收秩序。长期以来,县政府每年对各镇下达任务时,都是采用基数加增长的方式进行,并将各镇财政收入完成情况作为考核乡镇领导干部政绩的重要指标,使得部分镇为完成收入任务,不惜一切代价向周边镇及外地挖税。有的镇还制定组织收入任务的奖惩措施,将任务分解到人头,这样扰乱了税收征管秩序。另外国地税属条管部门,乡镇不惜财力困难,加大奖励、补贴等方式来调动税务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帮助政府完成收入任务。政府部门在制定收入任务时,应考虑税源分布结构、GDP增长等因素,合理地制定收入任务。并对弄虚作假的行为要加大处理处罚力度。另外将地税部门实行地方和县局双重管理,以减少政府不必要的开支。

  (三)控制债务规模,防止债务反弹。对现有的债务情况进行一次全面的清理,分清债务形成的原因。上级财政部门每年可加大转移支付力度,保证政府维持基本运转所需财力外,适当地安排偿债资金用于化解债务。政府部门也应将消赤减债工作列入乡镇领导干部考核的重要指标,禁止债务反弹。

  (四)加强对专项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随着农业税的取消,上级财政部门的专项资金逐年地增多,加强对专项资金管理显得尤为重要。财政部门对上级拨入的每一笔专项资金都应专户核算,专户管理,封闭运行。县财政部门应按计划拨付资金。财政、审计、纪检等部门要对资金的使用情况跟踪督查,确保每项资金都能发挥效益。

  (五)进一步统一财务管理模式,搞好乡财县管工作。前一段,县财政曾对各镇实行乡财县管,但由于管理流于形式,县财政部门只充当“代账员”,而对乡镇收入、支出及预算等未能管到位。县财政对各镇应统一编制预算,控制支出;统一设置账户,取消不合理的账户;统一票据管理,规范收支行为;统一组织培训,提高财会人员的素质。这样才能真正达到促进乡镇财政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和科学化。

2024年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几点建议5

  摘要:随着农村各项改革的不断深入进行,乡镇政府基本职能也要由以往的管理型向现代的服务型转变,由单一的主要抓经济发展向提供基本的公共服务转变,是我国农村建设的直接领导者和组织者,肩负着党的历史使命,担负着稳定农村政治形势,发展农村经济,坚持“以人为本”为百姓提供服务的职能,体现“小政府、大服务”的基本方向。本文主要浅谈了我国乡镇政府职能的基本定位问题,指出了目前我国乡镇政府改革存在的两大问题,这是全球化进程中乡镇政府改革的动力,同时也是当前乡镇政府改革需要攻克的难题,针对这些问题提出了当代中国乡镇政府改革的解决路径。

  关键词:乡镇政府改革路径“乡镇政府作为管理农村的基本行政单位,是党和政府联系广大农村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组织力量”。[1]因此我国的乡镇政府要发挥好纽带与桥梁的作用,为广大人民群众服务。同时由于我国乡镇政府自身存在着一系列的问题,这就要求乡镇政府积极进行改革。我国乡镇政府改革的主体就是乡镇政府本身,而其改革的对象也是其自身。这就在很大程度上增加了的改革的阻力,主要是来自于乡镇政府本身。

  一、当代中国乡镇政府职能的基本定位

  经济全球化给中国政府改革带来的影响是深远的。在全球化的今天乡镇政府的职能主要有三个方面:一是不断提高经济的发展水平,使乡镇政府服务经济发展的职能得到切实的加强。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恩格斯曾指出指出:“一切社会变迁和政治变革的终极原因,不应当在人们的头脑中,在人们对永恒的真理和正义的日益增进的认识中去寻找,而应当在生产方式和交换方式的变更中去寻找;不应当在有关时代的哲学中去寻找,而应当在有关时代的经济学中去寻找。”[2]只有经济发展了,才能引领农村发展,带领农民致富,更好地为百姓提供更多的公共服务,才能真正的为百姓造福。二是不断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使乡镇政府促进基层社会和谐的职能得到不断加强。要不断加强农村义务教育和公共卫生体系的建设,提高农民素质,丰富和繁荣农村文化,继续扩大农村社会保障的覆盖面,切实提高保障水平,加强普法教育,使农村社会管理逐步进入法治轨道。三是不断加强基层党建的能力,使乡镇党委和乡镇政府在推进基层民主建设的职能不断得到落实和加强。干部是我们党的重要资源,要不断加强对乡镇党员和农村党员干部的教育和管理,用最先进的理论武装干部,使领导干部的理论水平得到切实的加强,使干部积极的投身到加快整个乡镇发展,促进农民富裕之路上来。

  二、当代中国乡镇政府改革面临的现实问题

  (一)体制问题

  1.压力型体制

  “所谓压力型体制,指的是一级政治组织(县、乡)为了实现经济赶超,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指标而采取的数量化任务分解的管理方式和物质化的评价体系。”[3]压力型体制的主要特征是将各种经济发展任务和财税利润指标进行量化分解,从县到乡镇,再到村甚至每个农户,层层分解下达。对这些任务和指标的完成情况成为每个组织和个人的“政绩”的主要标准和“升迁”的主要依据,有的还会对一些重要指标采用“一票否决”的评价方式。这就使乡镇政府面临困境之中,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第一,压力型体制导致了各级政府的事权下移,最终落在行政系统的神经末梢“乡镇政府”头上,加重了乡镇行政负担;第二,压力型体制要求机构上实行“上下对应设置”的原则,导致机构内部设置的编制过多,加重了乡镇行政管理费用;第三,压力型体制导致了乡镇政府的为应付上级的例行检查而产生制度性说谎的行为,最终产生“达标升级”、“形象工程”和“政绩工程”等短期行为。

  2.集权型体制

  集权型体制指乡镇政府党政合一,权力高度集中的运行体制。其主要特征是权力高度集中,没有形成权力制衡机制。在一些问题的决策上,一般由乡镇党委书记最后做出决定,这就使党委书记的权力过于庞大,乡镇政府职能扩张,政企不分,政事不分,政社不分,具有全能色彩,进而使宪法规定的作为最高权力机关的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在决策过程中被“边缘化”,使乡镇人大形同虚设。这样的集权型体制就会导致人浮于事,职能分配不清,行政效率低下。

  (二)职能转变问题

  乡镇政府职能主要是指要实现从公共管理向公共服务的转变。其中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是乡镇政府与乡镇企业的关系,乡镇政府的主要领导兼任乡镇企业的董事长或者是总经理,这种即是“运动员”,又是“裁判员”的经营管理方式,使企业缺乏经营管理自主权,没有把乡镇职能转变为政策引导、资金支持、信息服务和市场监管上来。二是出于“政绩”的需要,扰乱农民的生产生活,不能为各种农民组织提供信息咨询、就业指导和技术培训,不能为农村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所需要的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乡镇政府职能的越位、错位,就不能使乡镇发展起来,也很难实现社会和谐,甚至引发群体性事件。

  三、当代中国乡镇政府改革的路径选择

  (一)当代中国乡镇政府改革路径的政府关系层面:民主合作体制

  目前县乡之间的政府关系是一种“压力型体制”,而乡村之间的政府关系是一种准“压力型体制”。一方面要构建民主合作式的服务型乡镇政府就要把县乡之间的这种“压力型体制”转变为民主式体制。乡镇领导人要由乡镇公众选举产生,乡镇各个部门负责人要由乡镇领导提名,乡镇人大直接任命;在县乡之间要适当分权,规范各自的权限和范围。同时,要变乡村之间的“准压力型体制”为合作式体制。在乡村社会真正建立起权力运行的合作式机制,为农民提供相应的公共服务,积极扶持社会中介组织和自治组织的合法发展,培育公民意识,使乡村公众有足够的政治权力参与到乡镇政府的各种事务当中,实现乡镇政府和乡村公民社会的有效合作与相互制衡。

  (二)当代中国乡镇政府改革路径的政府结构层面:优化权力结构

  改善乡镇党委的领导,使乡镇党委从具体事务中脱离出来,将人事任免权和乡镇重大事项决策权交还给乡镇人大,将行政权交还乡镇政府(狭义角度),列宁曾在1922年指出,“必须明确划分党和国家机关的职能,党是国家政权的核心,但是它和国家政权不是一个东西,党的任务是对国家机关的工作进行总的领导,而不是频繁的干涉。”[4]乡镇党委的工作重心是政治、思想和方针政策的领导。提升乡镇人大在乡镇权力结构中的基础性地位,充分发挥乡镇人大对乡镇行政行为的民主监督作用,进一步规范乡镇党、政关系。通过乡镇党委、人大、政府三者之间的权力关系的重新定位,乡镇权利结构得到优化,基层的社会组织和公民个人就愿意积极的参与到乡镇政府的政治、行政过程中,使我国的基层政权得到有序发展。

  (三)当代中国乡镇政府改革路径的政府功能层面:政府职能转变

  为实现乡镇政府职能转变,第一要加大对乡镇公共服务的投入。我国长期以来的“城乡二元”结构使我国政府对乡镇政府公共服务的投入比较薄弱。自从入世以来,在以城带乡、以共促农的新形势下,必须统筹城乡发展,加大政府对乡镇及农村公共事业的投入,实现城乡和谐发展。第二,必须实行政社分开,政事分开,政企分开。只有在这样,才能真正转变乡镇政府职能,实现资源利用的最大化,以利于我国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

  (四)当代乡镇政府改革的观念层面:观念转变

  乡镇政府改革的成功,就要不断转变乡镇政府工作的思维模式、方式方法,就要用好人才,发展人才战略,不断提高乡镇政府领导的自身素质,强化服务意识,以身作则,为百姓树立起良好的形象,这不仅关系到我国农业、农村的发展,以及农民的富裕,同时也关系到国家的长治久安和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真正使改革的成果惠及我国的百姓,得到百姓的认可。(作者单位:吉林省辽源市委党校)

  注解

  [1]习近:《转变基层政府职能为新农村建设提供有效服务》,《今日浙江》,2006(4)

  [2]《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第425页。

  [3]荣敬本:《从压力型体制向民主合作体制的转变:县乡两级政治体制改革》。中央编译出版社,1998年版,第28页。

  [4]中共中央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斯大林著作编译局:《列宁全集》(第33卷),人民出版社,1984年版,第221页。

2024年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几点建议6

  一、乡镇工作的主要困难和矛盾

  (一)工作环境差,工作待遇低。乡镇干部是“三苦”干部,生活清苦、条件艰苦、工作辛苦,乡镇与县级机关之间在待遇、工作量、工作难度等方面有明显差别。乡镇干部整天早出晚归,披星戴月,辛勤工作,但政治、经济待遇较县级机关更低,而且往往得不到上级领导的正确评价。乡镇干部对星期天、节假日的概念几乎是没有的,每天百事缠身,上管天,下管地,鸡毛蒜皮全管尽。工作稍落后,便要受到批评和指责,容易两头受气。工作辛苦也就罢了,还往往得不到农民群众的理解和信任。而且由于工作直接面对群众,身处各类矛盾的漩涡之中,群众稍有不满,乡镇干部就是他们的直接发泄的对象。部分乡镇干部思“城”心切,都想往城里、往机关跑,一些乡镇干部干不了几年就要求进城、进机关,有的乡镇领导甚至提出,到机关当个一般干部都行。由于上级领导只过问乡镇干部的作风、任务完成情况,不问工作背景,对他们的酸甜苦辣、子女入学、医疗保险、家庭住房等后顾之忧无人问津,因而导致部分乡镇干部工作中普遍存在“做一天和尚撞一天钟”,严重制约了农村经济的发展。

  (二)工作任务重,工作压力大。乡镇政府要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和财政、民政、公安、司法行政、计划生育等多项工作。与此形成鲜明反差的是法律赋予乡镇政府履行职能的权力却越来越少,造成职权行使“虚化”和“悬空”。乡镇工作的主要对象是农民,农村工作面广、量大、事杂,事无巨细,包罗万象,既要宣传贯彻党的方针政策,执行上级指令,又要尊重老百姓的意愿;

  既要改造旧环境求发展,还要维护稳定保平安等等。由于国家体制和机制等诸多方面的原因,市县一级条条块块分割过宽、过细,今天你来检查,明天他来验收,应接不暇,乡镇领导整天应付不完。特别是一些阶段性、临时性、突击性任务一茬接一茬,而且都要与工资、考核、奖惩挂钩,不搞不行。乡镇干部经常“跑断腿,磨破嘴”,不分昼夜也难以完成上级下达的诸多指标。这达标,那验收,样样都需要钱,庞大的招待费使得乡镇政府无法招架。凡事有考核,轻则受处罚,重则“一票否决”。签不完的责任状、数不清的一票否决让乡镇领导胆战心惊,如履薄冰。这就是对当前农村基层工作难抓的最主要原因。

  (三)乡镇班子不稳定。近年来,干部交流轮岗的力度较大,乡镇党政领导班子变动频繁,致使乡镇经济发展的决策还未来得及实施,或刚刚实施就调离,决策落实不了,规划实现不了。而新上任的领导又另起炉灶烧上“三把火”,这样就造成了一些不必要的人力、财力和物力的浪费,延滞了经济发展步伐。

  (四)财政收支矛盾突出。乡镇一级政府财力单一,财政收支矛盾尤为突出,广大农民基本解决温饱,至今尚未彻底摆脱贫困,乡镇又实行财税包干制,要完成任务才能得到工资,乡镇工作困难重重。乡镇领导要突出政绩,又必须在任期内争取项目和资金来搞水电路等基础设施,加快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发展地方经济。由于项目资金的审批程序繁琐,使用管理严格,运转周期较长,很多工程就只有靠借、贷、要,这样虽然政绩出来了,但给乡镇遗留下了许多隐形债务。甚至为了维持正常的公务开支,乡镇政府只好经常向老百姓伸手,向老百姓“挤”,这是导致当前干群关系比较紧张的重要因素。由于经济困难,乡镇政府根本无力解决农民群众的实际困难,更别说带领群众脱贫致富了。农民增收难、债务偿还难、财政平衡难这“三难”是制约乡镇工作难以开展的重要因素。

  (五)农民对基层政权的依赖逐步削弱。近年来,随着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力度加大,政府职能进一步转变,行政审批事项逐步取消,政务公开全面实施,农民对乡镇政府的依赖性大大降低。客观地讲,除了征收超生费及办理有关证明外,乡镇政府巳无多大行政安排职能,带领群众致富奔小康在经济非常贫困的地方更是难上加难,这在一定程度上弱化了政府在老百姓心中的“无所不能”的形象,也让不少乡镇干部产生一种大权旁落、今非昔比的失落感。如今农村就流传着这样的思想:土地到户不靠你,大小事情不怕你,有了问题就找你,不来解决就骂你,要钱要粮不给你,你逼急了就告你。这是乡镇工作难以开展的客观反映。

  二、乡镇工作的对策与思路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搞好乡镇工作,责任在党委,关键在领导,重点在落实。各级领导要从全局的、战略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乡镇工作的重要意义,把它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抓紧、抓好、抓实。要发扬党管农村工作的优良传统,认真总结改革开放以来抓乡镇工作的经验,积极探索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搞好乡镇工作的新路子。针对少数干部在一个地方不安心,思“迁”、思“调”的问题,要在乡镇领导班子及干部职工中深入开展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大力掀起“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苦干实干带群众致富”的学习热潮,以“三个有利于”和“发展才是硬道理”为标准衡量一切工作,秉承“发展是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的执政理念,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和科学的发展观,切实增强乡镇干部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树立“为官一任,造福一方”的思想。乡镇领导既要在届期内出成绩、出政绩,又不能留“尾巴”、留“后遗症”。通过学习,要求乡镇干部始终牢记为人民服务的宗旨,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增强抵御享乐主义、拜金主义等腐朽思想的侵袭和干扰,切实转变乡镇机关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坚持深入基层,深入群众,为群众排忧解难,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一切为群众服务,开拓创新,廉洁自律,勤政务实,苦干实干,带领群众早日奔上小康。

  (二)稳定乡镇干部队伍,进一步改善工作条件。要保持乡镇领导班子的相对稳定,主要领导干部的调整不能过于频繁。除了任届期满,或班子极不团结,或个别领导干部能力水平低、素质差外,在任期内(宪法修改后应为五年)一般不宜对班子和领导干部作大的调整,以保持乡镇经济发展的连续性和相对稳定性。乡镇干部长期工作在农村第一线,生活条件比较艰苦,各级各部门要在生活上、工作上多关心乡镇干部。坚持正确舆论导向,以正面报道为主,多宣传先进乡镇的典型经验和优秀乡镇干部的先进事迹,让全社会都理解和支持乡镇工作。同时,要把对乡镇干部的关心爱护和严格要求统一起来,并贯穿在干部的思想教育、选拔任用、管理监督、激励约束的各个环节之中。结合本地实际,适当提高乡镇干部的政治、经济待遇,对乡镇干部的住房、家属调动、子女入学、医疗保险等方面也要给予关心和照顾,使长期在乡镇工作的干部感到政治上有盼头,事业上有奔头,经济上有想头,工作上既有压力,更有动力。让乡镇干部思想顺心、生活舒心、工作安心,满腔热忱、认真负责地做好本职工作。

  (三)给乡镇干部松绑减压,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乡镇工作千头万绪,任务非常繁重,县上各部门要围绕经济建设这个中心,合理调整和安排各项工作,严格控制非生产性任务下派,减少基层工作压力。各部门制定出台政策要注重配套衔接,增强可操作性,在下达各项指标任务时要充分考虑乡镇的承受能力,量力而行,不能急功近利、操之过急,把所有矛盾都推到基层,要更多地为乡镇工作任务的完成提供力所能及的服务。上级党委、政府要适当压缩或取消一些不必要的达标升级、检查评比活动,对乡镇工作的检查考核要简化程序和办法,重点考核工作实效,不能单纯强调投入、装备。禁止多头检查,慎用、少用“一票否决”。各部门及对口联系单位不得在乡镇乱吃乱喝,严禁任何部门和单位强行向乡镇摊派报刊、书籍,为乡镇压缩不必要的开支。这个会那个会,这个应酬那个接待,党政正职不参加,就说你不重视,就要挨批评。所以,还要尽量压缩文山会海,减少乡镇政府迎来送往和不必要的应酬活动,切实给乡镇领导松绑减压,使之从繁琐的事务中解脱出来,集中精力抓经济、搞建设、谋发展,这是基层干部的强烈愿望,必须引起各级领导的高度重视。

  (四)搞好协调服务,发展农村经济。加快经济发展是解决乡镇工作难的根本途径。目前,乡镇一级政权的行政职能发生转变,市场手段和服务功能逐渐增强,为农民群众生产生活服务,正逐渐成为乡镇工作的主题。乡镇政府要把主要精力用于搞好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规划、指导、服务和管理,强化为农村、农业和农民服务的功能,发展公共福利事业,维护市场秩序。乡镇领导要针对新时期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找准工作重点,调整工作内容,改进工作方法,带领群众早日走上致富之路。乡镇干部要学习和掌握市场知识,自觉运用市场经济规律指导农民的生产,围绕一家一户农民办不了、办不好的事情,搞好产前、产中、产后的信息、技术、资金、销售等全方位服务。县级有关部门要加大对“三农”的投入和支持,立足本地资源优势和生产潜力,因地制宜,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制定小城镇建设、产业发展、扶贫开发、财政税收等政策,用政策引导乡镇发展。同时,要引导农民进行产业结构调整,发展高产优质高效农业,优化农业区域布局,发展特色农业,培植具有本地特色的支柱产业和主导产品,提高农产品质量和市场占有率,增加农业税收,扩大基础财源。

  (五)密切干群关系,解决群众实际困难。大力号召乡镇干部开展知民情、化民怨、帮民富、暖民心和送政策、送技术、送信息、送法律的“四民四送”活动,做到从思想上尊重群众,感情上贴近群众,行动上深入群众,工作上依靠群众,架起干群之间的“连心桥”。乡镇工作主要就是面对农村、农业和农民,乡镇干部无论时间多紧,任务多重,都要花大量的时间和精力深入村组和田头地角,同农民讲政策,听农民心里话,帮农民办实事,体察群众的想法,倾听他们的意见。对农民群众拥护什么、反对什么、忧虑什么、盼望什么,领导干部应做到心中有数。干部心里有群众,群众心里才会有干部。只有干群关系融洽了,才能取得农民群众的信任和支持,工作才能打开新局面。同时,还要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委有关减轻农民负担的政策和法规,集中人、财、物力,解决工作中的难点和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工作中的难点,往往是工作得以突破和推进的关键。当前要积极按照中央安排部署,稳步推进和巩固“费改税”的成果,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搞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严厉打击农村各种违法犯罪活动,为农民集中精力抓发展、奔小康创造一个安定祥和的生产生活环境。

  (六)建立健全制度,科学规范乡镇工作。基层工作千头万绪,要运用好约束机制,紧紧围绕人、事、物建立健全一整套管理制度,强化对干部、财务、工作的管理力度。建立健全《机关管理制度》、《考勤制度》、《学习制度》、《民主生活制度》、《目标考核制度》等,使对乡镇干部的管理进一步规范化、科学化。同时,还要制订一套行之有效的、完整、严密、细致的财务管理制度,从源头上堵塞各种乱收乱支的漏洞。乡镇工作点多面宽,繁琐复杂,目前的定量考核指标存在实际上的不可比性,考核乡镇领导工作实绩时,既有本人的能力、水平、主观能动性等方面的原因,同时也受区位条件、原有基础、经济水平及其他条件的影响,实际操作中难免有失公允。因此,上级党委、政府必须研究制定一套乡镇干部岗位责任制、任期目标责任制和考核激励机制,明确工作任务、具体目标、奖惩标准,科学考核乡镇干部政绩。并正确运用考核成果,对作风正派、工作能力强、群众公认的干部,要敢于破格提拔使用,真正实行“能者上、庸者让、差者下”。同时,在基层工作中要严格执行政务公开、财务公开、村务公开、社务公开,建立健全廉洁自律制度、基层评议制度,规范约束干部的行为,让农民群众对乡镇班子和乡镇干部进行定期评议,促进乡镇机关提高办事效率。

关于2024年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几点建议【六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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