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入离职管理制度经典版

规章制度 2023-05-10

员工入离职管理制度经典版三篇

   制度,是一个汉语词语,拼音是zhìdù,意思有1、在一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法令、礼俗等规范;2、制订法规;3、规定;4、指规定品级的服饰;5、制作;6、制作方法;7、规模、样式;8、规制形状;9、指一定的规格或法令礼俗。本站今天为大家精心准备了员工入离职管理制度经典版三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员工入离职管理制度经典版一篇

  第一章目的

  第1条为规范公司员工入离职手续的办理,提高工作效率,并及时准确地了解公司各店面各部门人员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章适用范围

  第2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

  第三章管理细则

  (一)入职

  第3条入职类别及流程

  1、由人力资源部通过网络、现场招聘渠道的员工和项目点自行招聘(包括内部介绍)的员工入职,应遵循以下程序:

  (1)通过面试者持《应聘人员登记表》至项目点负责人报到。由店长安排进行试岗,时间为三天。试岗合格者,须员工本人在各项目点负责人处办理入职手续,并签订《就职书》。办理入职手续时,须提交以下有效证件资料: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张,一寸彩色照片一张。

  (2)入职员工在缴纳工装押金后在各项目点负责人处领取工装,更衣柜钥匙,宿舍入住单等。

  (3)各店负责人在员工入职7—15天内凭员工《应聘人员登记表》和缴纳的押金到财务部开据员工押金条。

  (4)各店负责人凭员工的押金条到人力资源部备档,并把入职员工签订的《应聘人员登记表》和《就职书》交至人力资源部。

  (5)入职完毕。

  (6)入职一个月之内,项目点负责人需统一安排办理员工健康证。

  (7)入职员工年龄女工须在50岁以下,男工须在55岁以下。

  2、行政部门人员和主管级以上(含主管级)人员的入职办理须在人力资源部进行。应遵循以下程序:

  (1)通过初次面试者持《应聘人员登记表》至部门负责人进行复试,复试通过进行试岗,时间3--7天。试岗合格到人力资源部办理入职手续,并签订《劳动合同书》。办理入职手续时,须提交以下有效证件资料: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张,一寸彩色照片一张。

  (2)入职完毕。

  3、其他说明

  (1)由于收银岗位的特殊性,在新员工入职时,除须提供正常入职的必备资料外还须提供户口本复印件作为担保资料(包括:户口本首页,户主页,本人页复印件各一张)。如员工无法提供担保,项目点可根据情况,由项目点负责人担保员工办理入职。并签订担保书。担保书负责担保该员工在职期间的一切行为及后果。

  (2)因特殊原因无法交纳工装押金的,可在征得员工本人同意,由项目点负责人代交或者担保延期(须出具担保书,且最长延期至该员工第一次领取工资),在担保期间,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与损失由担保人承担。

  各店特殊原因特批比例不得超过本店当月入职人数的5%。

  (3)入职员工的《应聘人员登记表》须项目点负责人或厨师长签署薪资标准和岗位的部分,必须填写清楚并签字。否则由此造成的工作延误、员工个人工资不能发放等一切后果,自行承担。

  (二)员工离职

  第4条离职类别及具体程序

  1、辞职

  辞职是指员工基于某些个人原因而不能或不愿意继续为公司工作,提出离开公司的请求。

  各店一线员工辞职需遵循以下规定及程序:

  (1)除不可抗因素外,各店一线员工提出辞职须向其直接主管领导提交书面辞职申请,主管须在1个工作日内批复,并在1个工作日内将批复意见提交至项目点负责人。

  (2)项目点负责人在接收到主管批复意见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给出批复,并将最终批复结果提交至人力资源部,人力资源部根据员工具体情况,在7个工作日内作回访调查,记录辞职原因并作人事分析。

  (3)员工在提出书面辞职申请的15天后至店面负责人处领取《员工离职审批表》,按照要求规范填写。

  (4)按照公司离职流程,辞职员工须将一切与公司、工作相关的工具、物品等交接给相关负责人(前厅交接给主管,后厨交接给厨师长),并由各接收人和负责人签字确认;同期办理退住手续,并由宿舍长签字;工装需清洗干净退还至各店相关负责人处,由工装负责人在离职单工装处签明工装退还明细及工装相应扣款事项与金额;退还工号牌、更衣柜钥匙等,并由接收负责人签字确认。

  (5)一切交接完毕后,辞职员工本人凭签批的《员工离职审批表》到项目点负责人处退还工装押金。

  (6)项目点负责人在离职员工离职后的7—15天内持《员工离职审批表》和员工工号牌到人力资源部办理离退手续。并凭员工押金条到财务部进行押金退领登记。

  (7)员工离职手续完毕。

  (8)人力资源部自员工离职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剔除其档案,并在三个月后进行销毁。

  行政部门员工离职流程同各店一线员工,最后签批为部门负责人,工装退还至人力资源部。

  行政部门、各店主管级员工辞职需遵循以下规定及程序:

  (1)除不可抗因素外,分店主管级员工辞职须向其项目点负责人提交书面辞职申请,项目点负责人须在接收到申请的3个工作日内批复,并在1个工作日内将批复意见提交至营运总监;

  (2)营运总监在3个工作日内批复,并将最终批复结果提交至人力资源部。人力资源部根据员工具体情况在7个工作日内作回访调查,记录辞职原因并做人事分析。

  (3)员工在提出书面辞职申请30天后至项目点负责人处领取《员工离职审批表》,按照要求规范填写。

  (4)按照公司离职流程,辞职员工须将一切与公司、工作相关的工具、物品等交接给相关负责人(前厅主管交接给分店店长,后厨交接给厨师长),并由各接收人和负责人签字确认;同期办理退住手续,并由宿舍长签字。若该员工与分店或公司财务部门有财务上的工作交涉,须依次从分店财务到公司财务交接清楚并由分店财务和公司财务负责人签字,最后由公司财务经理签字确认。一切交接完毕后,由项目点负责人签字审批,最后由营运总监签字审批。

  (5)辞职员工持签批完毕的《员工离职审批表》到人力资源部办理退还工装(参见《工装管理制度》)等离职手续,最后凭行政人事签字确认的押金收据到财务部退还押金。

  (6)人力资源部自员工离职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剔除其档案,并在三个月后进行销毁。

  行政部门主管级员工辞职流程同各店主管级以上员工,最后签批为公司总经理。

  项目点负责人辞职需遵循以下规定及程序:

  (1)除不可抗因素外,项目点负责人辞职须向营运总监提交书面辞职申请。

  (2)营运总监在3个工作日内批复,并将最终批复结果提交至人力资源部。人力资源部根据员工具体情况在3个工作日内作回访调查,记录辞职原因并做人事分析。

  (3)员工在提出书面辞职申请30天后至人力资源部领取《员工离职审批表》,按照要求规范填写。

  (4)按照公司离职流程,辞职员工须将一切与公司、工作相关的工具、物品等交接给新任项目点负责人,并由接收人签字确认,在没有新任项目点负责人的情况下,经领导同意暂时将工作交接给指定人员;同期办理退住手续,并由宿舍长签字;若辞职员工与分店或公司财务部门有财务上的工作交涉,须依次从分店财务到公司财务交接清楚并由分店财务和公司财务负责人签字,最后由公司财务经理签字确认;一切交接完毕后,由营运总监签字审批。

  (5)辞职员工持签批完毕的《员工离职审批表》到人力资源部办理退还工装(参见《工装管理制度》)等离职手续,最后凭人力资源部签字确认的押金收据到财务部退还押金。

  (6)人力资源部自员工离职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剔除其档案,并在三个月后进行销毁。

  行政部门经理级员工辞职流程同项目点负责人,最后签批为总经理。

  2、辞退

  辞退是指由于种种原因,公司不得不与员工终止劳动关系的一种行为。

  被辞退员工需遵循以下规定及程序:

  (1)公司应提前3天通知员工本人,未提前3天通知者,公司给予3天的薪金作为对员工的补偿。(注:试用期员工试用期未满3天被辞退,公司不予发放此工作期间的薪金。),其他流程同辞职员工。

  3、自离

  (2)员工在接到辞退通知后须在规定时间内将相应工作交接完。

  自离是指公司员工未按规定提前提交书面辞职申请、提前提出书面辞职申请但未经相关负责人批准的、经批准但未交接完毕的、或在没有请假等任何一种情况下擅自缺勤、旷工超过三天者。

  自离员工离职手续须遵循以下规定及程序:

  (1)在以上任何一种情况下,项目点负责人应在发现员工自离后的三个工作日内将情况反馈至人力资源部,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与经济损失由店面或部门自行承担。

  (2)未按照相关要求办理离职手续的自离员工,公司按照规定扣除自离员工的工装押金及未结清工资余款、奖金等。

  4、特批

  特批是指员工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不得不离职但又不能遵循正常离职流程办理离职手续者。

  特批员工离职手续须遵循以下规定及程序:

  (1)由于不可抗力原因,特殊情况下员工辞职,可提出特批申请,项目点负责人(行政人员由部门经理)可在了解了相关情况后酌情予以特批,员工在交接完毕后即可离职,

  (2)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将由特批意见签署人承担。

  (3)各店特批比例不得超过本店当月离职人数的5%。

  第5条特别说明:

  1、离职员工在离职前的工作薪酬按照公司工资发放时间以及要求统一发放。

  2、离职申请必须以书面形式提交,公司不接受任何电话、同事和亲友转达的辞职申请。

  3、未提前提交书面申请而擅自缺勤、旷工超过三天者,按自离处理。

  4、未按入离职规范要求按时、正确入离职而造成的工作延误、个人工资不能发放等一切后果,由员工本人或相关负责人自行承担。

  第四章附则

  第6条本办法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7条本办法报总经理审批,自年月日起执行。

  员工入离职管理制度经典版二篇

  一、总则

  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有关规定,同时为了进一步规范公司的人力资源管理工作,维护公司和员工双方的合法权益,促进经营发展和提高企业经济效益,特制订本规定。

  1.2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二、入职管理

  2.1入职手续:所有新入职员工在入职两个工作日内应向人力资源部提供以下内容:

  身份证原件

  毕业证原件

  技能资质证书原件

  两寸照片两张

  个人从业简历一份。

  2.2学习企业文化和管理制度:所有新入职员工在入职第一天应在人事专员的带领下学习企业文化和企业管理制度。

  2.3入职介绍:所有新入职员工在入职第一周最后一个工作日下午由人事专员带领,对新员工进行办公场所、其他同事介绍。

  三、试用期管理

  3.1新员工入职时间低于五个工作日(含五个工作日)被通知试用考核不及格的,次部分人员没有试用期工资;超过五个工作日的将按照实际出勤天数结算试用工资。

  3.2试用期工资为正式工资的80%。试用期通过的员工在入职第三个月向人力资源部提交转正申请,申请通过的从第四个月开始领取100%正式工资及各项福利;没有通过申请的将延长一个月的试用期,或者调岗、辞退处理。

  四、劳动合同

  4.1新聘员工在通过所规定的录用、试用、转正程序后,成为公司的员工,纳入公司日常人事管理范畴。

  4.2被招聘录用的员工到公司入职第六日,应到所属人力资源部门签订试用期合同,转正批准后再进行正式劳动合同的签订,签定合同由人力资源部经理负责。

  4.3劳动合同一经签定,公司和员工必须认真对待,严格履行,无论是必备条款、法定协商约定条款还是补充协商约定条款,都不得任意违反。

  4.4劳动合同签定后,由于某种原因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对原合同条款进行修改或补充。

  4.5劳动合同的变更一般遵守以下程序:

  提出要求。合同双方均可提出合同变更要求。

  作出答复。提出要求变更合同的另一方,应在三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签定协议。双方经过协商,如达成一致,则可签订变更协议。劳动合同变更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

  4.6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在《劳动法》中有明确规定,参见《劳动法》和公司相关制度。

  4.7人力资源部门的有关人事管理人员负责劳动合同的`签定、变更、解除和

  终止等工作的办理。

  五、工作变动

  5.1当员工的工作岗位需要在公司内部进行调整时,必须由调入部门负责人填写《员工内部调动表》,经相关负责人批准后,需原单位负责人同意。并交人力资源部门存档备案,办理调整工资、档案等人事关系。

  5.2正式员工辞职时,必须提前一个月向部门负责人递交《辞职申请书》,人事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并存档备案,详见离职管理部分。

  5.3员工请事假超过一个月,请病假超过三个月,均视为停职。员工休假完毕后的工作岗位,由其部门负责人视具体情况安排。

  5.4辞退员工,公司方提前一个月向被辞退员工告之,被辞退的员工按正常人员结算实际出勤工资;

  5.5开除员工,由于被开除员工给公司声誉、形象造成重大影响的、触犯国家法律而被公司开除的,从开除公示即日起不在是本公司员工,同时当月工资不再进行结算。如造成公司巨大经济损失的,公司有权向当事人追究经济补偿。

  六、工作交接

  6.1所有员工岗位发生变化时均应进行工作交接,否则不于办理工作调动手续或离职手续;

  6.2交接对象:岗位交替者、上级领导、同岗位员工;

  6.3交接内容:办公物品、电子档案材料、日常工作描述及流程、客户资料及联系方式。

  6.4交接时间:普通员工三个工作日内交接完毕,经理级(含理级)以上一周内交接完毕。

  6.5交接管理:所有工作交接过程必须在本部门负责人监督下执行。

  七、离职手续

  7.1正式员工离职应提前一个月向直接上级递交辞职申请书;试用期内员工离职必需提前一星期向直接上级递交辞职申请书。

  7.2正式员工在辞职申请书批准后办理离职手续,不办理离职手续的一律不于结算工资。

  7.3公司通知解除劳动合同,试用期内员工一个工作日内办理离职手续。

  7.4被开除员工三个工作日内办理离职手续。

  7.5停职员工开始休假之前。停职见3.3条。

  7.6员工离职时,必须到人力资源部门按照本制度,逐项办理离职手续,解除劳动合同。

  7.7由人力资源部门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确定有无赔偿、赔偿数额、公物折款、培训费用及社会保险费用进行核算。

  7.8离职员工到相关财务部门结清帐务,领取应得工资及补偿、缴纳赔偿等。

  7.9经理级以上(含经理级)人员离职,须经财务部审计,审计报告经部门领导及总经理审批后方可办理离职手续。

  7.10对未经批准擅自离岗,造成损失的,有权追究责任并赔偿损失。造成严重后果的,追究法律责任。

  八、人事档案管理

  8.1由人力资源部门统一办理公司人员编制审定、劳动合同签定、变更及解除手续。

  8.2统一培训经费调拨结算、统一办理员工社会保险建账、缴费、变更、转

  员工入离职管理制度经典版三篇

  入职程序

  被聘用人员应按照公司员工入职程序进行入职;

  入职者按综合部要求的时间或持综合部的录取通知上岗单到综合部办理入职手续;

  填写《员工正式入职表》并交纳2张一寸免冠近照和一张身份证复印件,管理人员须提供学历及其他相关证明。(收银员、吧员、仓管、财务等相关人员需提供本地行政事业单位担保人并办理担保手续)

  验证各种证明文件(学历证明、身份证、健康证明等)

  领取员工手册、工号牌、制服等入职、上岗所需物品;

  到上岗部门报到

  离职管理程序

  辞职

  凡正式员工要求辞职者,经理级以下员工(含经理级)必须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提出离职申请,经批准后办理离职手续,未申请擅自离职者,按照《劳动合同》及《劳动法》相关规定应支付公司一定数额的违约金。员工未履行劳动合同期限长短,不足一年按照一个月(月平均工资)工资标准作为违约金;一年以上不足二年按照二个月(月平均工资)工资标准作为违约金,并逐年累计。未签劳动合同的员工没有申请擅自离职者,扣发当月工资。有特殊情况没有提前申请离职的员工应附情况说明书加以说明,可按正常离职并办理离职手续后按实际出勤结算工资。试用期员工在入职后的五天内提出辞职者不结算工资。

  员工持《离职申请表》及《离职交接清单》至综合部及财务部等部门办理相关离职手续;

  员工将办理完毕的《离职申请表》和《离职交接清单》报综合部核准并备存,同时结算工资;

  审批权限:经理级以上员工(含经理级)填写《离职申请表》和《离职交接清单》报总经理和董事长签字批准,经理以下级员工填写《离职申请表》和《离职交接清单》报部门经理、综合部经理和总经理签字批准;

  辞退、劝退

  因某种原因,公司认为该员工不再适宜在公司工作而被劝退或辞退者由部门填写《辞退/劝退通知书》并报综合部核批。

  被辞退、劝退员工持《辞退/劝退通知书》到综合部办理离职手续,员工办理完毕《离职交接清单》后报综合部核准并备存。

  综合部根据《辞退/劝退通知书》和《离职交接清单》结算工资和奖金;

  审批权限:经理以上级员工(含经理级)填写《辞退/劝退通知书》和《离职交接清单》报总经理和董事长签字批准,经理以下级员工填写《辞退/劝退通知书》和《离职交接清单》报部门经理、综合部经理和总经理签字批准;

  除名/开除

  因触犯法律或违反公司规定而受到处分者,由部门将其材料汇总送综合部,综合部负责人报总经理和董事长审批后由综合部通知其本人办理离职手续。离职手续的办理参照辞退/劝退人员离职程序。(如违反公司规定造成损失的可扣发工资和奖金,严重者追究其相关责任)

  自动离职

  员工未经批准离职称为自动离职。按照《劳动合同》及《劳动法》相关规定应支付公司一定数额的违约金。员工未履行劳动合同期限,不足一年按照一个月(月平均工资)工资标准作为违约金;一年以上不足二年按照二个月(月平均工资)工资标准作为违约金,并逐年累加。公司有权不发工资和奖金等,对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等情况,公司将保留依法追究补偿的权利。

  临时聘用人员管理办法

  各部门有临时性工作,需聘用临时人员时,需提前10天填写岗位需求申请表,经上级主管批准后,送综合部备案,综合部凭此表招聘。

  临时人员到岗时,须到综合部提交身份证等相关证件并填写《应聘人员登记表》存查。

  临时员工在职期间,除工伤例外,其请假一律不发工资。

  对经管财务、有价证劵、仓库、营销及会计等重要岗位不得聘用临时人员。

  临时人员在工作期间,如不能胜任工作或工作欺瞒,聘用部门应予终止聘用,终止聘用的临时人员应填写(离职通知书),经主管审核签署后,交综合部作为计发工资的依据。

  临时员工聘用期满,如工作尚未完成,必须继续聘用时,应依程序重新办理聘用手续,经综合部核准后方可聘用。

员工入离职管理制度经典版三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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